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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鸟入青天(三)

王安石倡导变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嘉佑三年(1058年),那时候庆历新政才过去十五年,他当时任度支判官。

所谓度支就是掌管全国财赋的统计和支调。大宋立国之初,为了削弱地方,加强中央集权,设置度支使与户部使、盐铁使,总领全国财赋,合称三司使。度支判官也就是度支使下属职务。

王安石在考核地方进京述职时,奉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革内容,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大宋长期以来存在的积弊,以扭转当前积贫积弱的局势。建议朝廷改革科举取士制度、重视人才,请求立即对朝廷法度实施变革。

仁宗皇帝这时都还没有从庆历新政的失败缓过神,失去了锐意进取的决心,没有采纳王安石的建议。

不过这份万言书并非全无用处,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这份万言书而久慕王安石之名的革新皇帝立刻就召王安石进京寻求富国强兵之路。

君臣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神宗皇帝对王安石变法内容大加赞赏,不过一年多时间,就让王安石实现了身份上的转变。先任命他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再提拔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过程可谓是一气呵成。

为指导变法的实施,朝廷先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以筹划国家经济制定并颁布新法,同时也方便统筹财政。

同年四月,王安石遣人调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等情况,七月就颁布了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

所谓均输法,是针对汴梁城物资需要和东南六路供应严重脱节,富商乘机牟利,百姓困于租税的情况,规定扩大运使职权,使其总握东南九路(江南东西、淮南、两浙、荆湖南北、福建、广南)财赋,并主管茶、盐、酒、矾税收和坑冶、市舶之入。朝廷自内藏库中拨出五百万贯钱和三百万石米,作为发运司的籴本(籴米是朝廷收购民间粮食的官买制度,用来备荒和赈济)。

均输法的本质在于徙贵就贱,用近易远。

所谓徙贵就贱,就是发运使不是固定不变地向各地征敛实物赋税,而主要是在灾荒歉收物价高涨的地区折征钱币,再用这些钱币到丰收的地区贱价购买上供物资。

如果有多个地区同时丰收物贱,就到距离较近、交通便利的地区购买,此即用近易远。

这样,既保证了朝廷在物资方面的需要,又节省了朝廷购买物质的成本和运费,同时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总体算是利国利民之策,但是这还是遭到了反对者的痛斥,其中就有苏轼。

苏轼反对的理由是朝廷这是与民争利,唯利是嗜,法统上立不住脚。而且这均输法脱胎于汉武帝时期的酷吏桑弘羊。桑弘羊为了给汉武帝北击匈奴筹备足够的钱粮才提出均输法这种的敛财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