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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百年孤寂(4600字大章)

“大哥,莫非你听懂了?”

男人平静摇头:“没。”

和尚摸摸头:“巧了,小僧也没听懂。”

“无妨。”男人深吸了一口气:“我们有很多时间。”

自那日后。

男人与和尚在荒废的大宅住下。

大宅周围有旱田,欠犁,和尚便辛辛苦苦下山买了种子,犁田种地,浇水施肥,日子日渐充实。

庭前,没了双腿的男人,总在庭前,坐看落叶黄昏,朝阳晨露。

他回家后,像是变了一个人,总是显得很安静,每到黄昏,他那沧桑的面容上总会浮现出一丝孩童般的笑容。

在大宅中不知不觉住了两年。

老妪的身体每况愈下,事实上在男人回家前,早已如此。怪不得后厨里总是飘着浓浓的草药味。

第三年冬天,老妪染上了风寒,咳嗽不止。

夕阳西下,大雪纷飞,铺了一层厚雪的大宅,在落日余晖中染上了一层金灿灿的辉光。男人拄着双拐,开心地走到雪中,任由冷冰冰的雪落在脸上,冰冰的,润润的,融化的雪水顺着眼角滑下,他笑了。

“咳咳,少爷,你似乎,总喜欢看夕阳。”

老妪剧烈地咳嗽着,看着拄着双拐努力行走的少爷,心疼不已,却又忍不住问道。这个问题盘踞在她心中,足足三年。

“还有雪。”

男人微微一笑:“夕阳的颜色让我想起了大漠的黄……漫天大雪让我想起了那座山。如今,都齐了。”

“我呀,真想见一见少夫人。”

少爷曾提过,他在外面成了亲,夫人很美,肤白如雪,唇似樱红,箭无虚发,拳头很飒——此时的梅姨并不知“飒”指的什么,可她看得出来,少爷真的很喜欢。

“等你养好了身子,能见到她的。你自小生我养我,算我半个娘亲,明年春暖花开时,我定找她回来,在祠堂里上一炷香,祈求祖宗保佑、早生贵子,还给你敬一杯热腾腾的长辈茶。”

“好嘞!少爷你呀,长得俊,少夫人她呀,长得俏。不管生男娃还是生女娃,都是人中龙凤。公孙世家的血脉呀,不会输给别人家。咳咳咳——”

每日清晨,男人都有早起作画的习惯。

和尚外出干活、养家湖口。而梅娘总会提前打水,磨墨,替郑修备好画具。郑修总说梅娘身体不好,别操劳了。梅娘说,从前习惯了给老爷磨墨备笔,这些年老爷不在了,生疏了,她不习惯。如今少爷回来,又有人画画了,她高兴得很,一点都不累。梅娘这么说时,男人只能随她。

和尚披着蓑衣,他下山买了几幅药回来,脸红扑扑地,像是碰见了什么喜事。“大哥,今天你的画卖出高价咯!有人懂你的画了!你画的魑魅魍魉,贼邪门,那富商说他最喜欢邪门的玩意!”说着和尚便拎出一袋沉甸甸的银子。

“啧,人心浮躁。”

男人嗤之以鼻,收起银子。他很清楚自己画的狗屁不如,他画的魑魅魍魉都没有眼睛,徒具其型,不具其神,与垃圾无异。偏偏看不懂的土豪就喜欢垃圾,讽刺至极。

这几年和尚不打仗后,天下太平,他顺便又学会了不少技能。洗衣、做饭、噼柴、木工、刺绣,样样精通。他时不时会像少年般纯真,时不时会像土匪般爽朗,时不时又像少女般娇羞,一时一个样。

那日清晨,郑修来到庭院。一夜大雪,白了枝头,也白了男人的眉。

男人看见空荡荡的长桌,微微一怔,旋即怅然坐下,静看长空,等待朝阳升起。

这是他三年来,第一次,没有在清晨作画。

梅姨死了。

梅姨终究仍是没熬过那一年寒冬。

她没能等到少爷与少夫人携手回家。

她没能看到公孙世家四代同堂。

和尚与男人亲手安葬了梅姨,并将她的灵位郑重地放入公孙世家的祠堂内,祭拜七日。

梅姨死后第八日,男人亲手点起一把大火,烧了大宅。

自此,公孙世家,永远消失于人世间。

“我想去见见小桃。”

男人亲眼看着那把大火将祖宅烧成灰尽,在漫天飘灰中,沉默的男人忽然对和尚说了一句。

和尚愣了片刻,用力点头:“好。她,在皇城里。”

当年,谢云流借百晓生的交情,在皇城中寻了一户富商,富商二人年迈,膝下无儿,将小桃当作亲生女儿看待。

如今一别已近二十年。在梅姨死后,男人恍忽间,想起当年,有一位懵懂的姑娘,也像梅娘这般,风雨无阻地替他磨墨,那时,他正专注于画谢洛河。

一转眼,男人在这世上认识的人一一离去,只剩和尚陪在他的身边。

他仍未能画出“食人画”。

他不懂画“心”。

画山、画水、画人、画百姓、画喧嚣烟火,画人间百态,皆不难。只谈丹青技艺,他早已抵达昔年“公孙画圣”的境界。可他,仍无法画出“鲜活”的人心。

百姓仍“活着”,他能用奇术,偷偷摄取人魂,凝聚画力。可他们已死,男人不知该如何,才能将死去的人,画得灵动传神,能以另类的方式活在画中。

他至今未能领悟这一点。

想起世上认识的人只剩和尚与小桃,男人忽然心血来潮,想见一见她。

半年后。

二人一猫走走停停,来到皇城。

路上,和尚看着近十年不曾变化的小喵,纳闷道:“大哥,你这猫儿,命儿是不是长了点?”

“能从大漠活着回来的猫,命长些,也不奇怪。”

小凤喵得意地朝和尚呲呲牙。

马车入城,皇城内,歌舞升平,热闹繁华。

男人双足的残疾引起百姓纷纷注目,投来怜悯的目光。男人这些年早已对这般偏见习以为常。路过郑宅时,郑宅的模样与百年后有着些许出入,在门前驻足片许,和尚问起时,男人摇头:“不必。”

寻上寄养小桃的那户人家,男人抬头,不由一愣。

竟是荆氏。

百年后他贴身丫鬟——荆雪梅本家。

“该不会……”

这般巧合令他心中生出几分莫名的忐忑。敲门报上来意后,竟是一对年迈的夫妇出门迎接。他们推门时眉目间满是怒意,仿佛是要寻个公道,只是当他们看见男人裤管下空荡荡地甩动、以及他手中两根刺眼的铁拐时,老年夫妇二人眼中怒火散去,叹息一声:

“你来晚了。”

闻言男人眉头一皱,正想问时,和尚心直口快:“小桃嫁出去了?”

老人神色复杂,点点头。

男人皱着的眉头松开,朝和尚笑了笑,和尚会意,替大哥拱手行礼,男人温和道:“昔日故人,相识一场,路过皇城,本想一叙。既然不巧,那便算了。”

打扮的雍容华贵的老妇人张了张嘴,却没说什么,悄悄扯了扯丈夫的袖子。

老人见二人正欲离开,忍不住道:“请留步!”

男人与和尚回头。

“请问……二位高姓大名?”

和尚先说:“谢云流。”

男人沉默片刻:“……公孙陌。”

“公孙陌,公孙陌,公孙陌。”夫妇二人念叨着这个名字,几番挣扎,老人终是长叹一声:“小女一直在内,请进。”

荆氏夫妇将二人带入内室。

最终,他们来到了一排灵位前。

小桃的灵位赫然在上——《故女公孙荆氏小桃之灵位!

公孙荆氏!公孙荆氏!公孙荆氏!

“几年前,小女得知大漠飞星一事,得知心上人公孙陌葬身大漠,此后郁郁寡欢,郁结难消,寡食少言。去年,她走时,让我们二人,在她的灵位前,写上‘公孙’姓氏。”荆氏夫妇二人说到此处已泣不成声:“小女说,她生前无法嫁于公孙氏,死后希望能长陪公孙公子左右,不求生前同白头,只求死后长共眠。这是,小女的夙愿。”

“哈……”

“哈……”

“哈……”

男人噗通一声跌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呼吸,嘶哑地喉咙里发出奇怪的声音。

“啊……”

“啊……”

“都走了……”

“都走了……”

“所有人……都走了……”

“走了……”

“只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