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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疾风偏要迎风走

第一印象是很难改观的,很长的时间,宜室就是认为盛永伦是花里胡哨,干着不入流事儿的败家子。有事没事,开着崭新的红色敞篷小车停在校门口滋扰她。

对于宜室,盛永伦就像入睡后恼人的蚊子,黑暗中嘤嘤嗡嗡在耳边不停回旋,气得人想捏死。打开灯,根本抓不到。关了灯,他就出现。

他永远有办法出现在一切他想出现的地方,她上学的路上、放学的路上、逛街的途中、电影院、咖啡馆、图书室……任何一个地方,他都能突然地跑出来。随时随地给她一束花、一声尖叫或者是一个猝不及防的热情拥抱。

宜室回应他的,往往是一句惊恐的:“盛永伦,你走开、走开!”仿佛他是令人恶心的狗屎。

因为盛永伦的大胆,宜室已成为学校的笑柄。嫉妒她的女同学刻薄地说道:“上官宜室,这里是女校,不是菜市场。你的人生理想如果是钓个金龟婿的话。就赶快回家准备嫁妆吧,不要在这里影响我们念书。”

宜室羞愧得头也抬不起来,生而嘴笨,辞令笨拙,面对取笑还没回应就急红眼睛。还是沈兰香够朋友,为她出头,把王璐璐的话怼了回去,:“王璐璐,你就是嫉妒吧!谁不知道,你所谓的男朋友可比宜室的多多了去!要不我一个个地给你数数!”说完,她竖起手指一个一个数道:“张公子、李先生、王……”

众人哈哈大笑,王璐璐恼得和兰香发怒,“你这个外地来的插班生,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们班上的事轮不到你插嘴!”

沈兰香不服气地说:“我就看不得你欺负人!”

“我欺负你了吗?”

“宜室是我的朋友,你欺负她就是欺负我!”

“你”

面对兰香的仗义,宜室感激不已,“兰香,谢谢你!”

“谢什么,说两句话而已。我们是好朋友。我相信我要是出了什么事,你也会为我说话的!”

“嗯!”宜室用力地点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疾风偏要迎风走。

盛永伦这个人就是喜欢拗着一根歪筋。从小到大,什么事若是不许做他非要做,什么东西若不许他吃,他偏要尝尝。就好像宜室不喜欢他这件事,明明知道,还就是要来继续招惹她。

送花、送巧克力、送洋娃娃,宜室不要,他就送给女校所有的女同学,人手一份,宜室想拒绝也不能拒绝。每天下午雷打不动来女校门口堵她放学。每每这个时候,宜室只好央求同学帮忙,让她躲在簇拥的人群中逃出去。

今天又是如此,宜室夹杂在七八个女生中,用书包挡着头。趁他不注意地时候跑出来。跑得很远,才敢拿下头顶的书包,长舒口气。

沈兰香用手指点着她的额头,笑呵呵地说道:“宜室,你会遭天谴!这么好的男生,有钱有颜,你都看不上。真不知道你到底要找什么样的男孩。”

宜室鼓起腮帮子掐沈兰香的脸,“你怎么也和她们一样笑话我,我是看不上他吗?我是真真的怕了他。我要找什么样的男孩”宜室吐吐舌头,把嘴一撅,“……反正,就不是他那样的!油头粉面,每天打扮得怪模怪样!”

沈兰香回头看了一眼仍杵在车边傻等的盛永伦。

要是在上海、天津,他的衣裳是登样的时髦,可在民风保守的松岛他的装扮就是不伦不类。

盛永伦喜欢把有趣和严肃的衣服搭配起来穿。有时候正经的西装里配上夸张图案的衬衫,或者是条鲜艳的领带有时候是深色的裤腿下隐约可见一双亮色的袜子有时候是亮亮的皮夹克,穿上像极了美国电影中的飞行员。这些还不够,鼻梁上常常架着一副时髦的茶色蛤蟆眼镜,头发抹得光溜溜。乍一看,的确像是怪模怪样。虽然,在许多女生眼里,他怪模怪样得挺好看。兰香就觉得盛永伦比王焕之更帅气,更有男人味。但事无绝对,像盛永伦这种时髦的美,对于看惯男人穿军装,一本正经的宜室来说,就很难接受。

兰香凑近宜室的耳边,笑着说道:“哎,知道你中意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男生。比如王焕之那样的,对不对?你最近和他怎么样了?”

“你真讨厌!你为什么总爱哪壶不开提哪壶?”宜室娇羞的用手肘撞了撞沈兰香,小跑着快走几步。树影下,她的裙角飞起好看的弧度。

“宜室,你今天还去图书馆吗?”沈兰香在她身后追问。

宜室点头然后又摇头,月牙一样的脸上布满忧伤。

“怎么呢?”沈兰香走近两步,关心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