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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九回 寻骏马误入莽林 逛集市妮可除霸

话说然后,苔丝的眼睛也没闲着,两束勾魂慑魄的眼光,投向了端坐在金鸾殿上,高踞在龙椅上的阎罗王。目光大胆,直接,热情,奔放,一点也不含蓄,大大方方的落在阎罗王的脸上。当然,阎罗王也在打量着她,把目光大胆的迎了上去,毫不畏惧!

只一眼,两个人都惊呆了,不仅是苔丝,还有高高在上的阎罗王。阎罗王马上站了起来,身体在不停的哆嗦,一步步的走向了苔丝。苔丝也泪流满面,不顾一切的向阎罗王冲了过去。大殿里的文武百官都惊呆了,一个个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

奇迹真是无处不在。

屈指算来,这是地煞当上皇帝之后,第三次升殿议事,公开接受文武百官的朝拜。说实话,地煞实在是有些不习惯,既有一些难为情,又有一点不堪。都是曾经的同事和熟人,犯得着四跪八拜,行君臣之礼吗?俗气,俗气!地煞一挥手叫来了堂候官,想免掉这种繁文缛节。侥幸当上了皇帝,地煞可不想再折掉一些阳寿,那样不值,他还想再多活个几年。

可文武大臣们都不干了。

大臣们都齐刷刷的跪在地上,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磕头如捣蒜,七嘴八舌地说:“天有天规,地有地律,冥有冥约。自古以来,就有天地君亲师之说。君臣父子,礼不可废!没了上下尊卑,皇上还有什么威信可言?阎罗国凭什么立言?牧民?传国?”

地煞一想想也是,他们爱拜就让他们去拜吧,自己也省得去操这份闲心。只是他们一个个都胡子花白了,老态龙钟,摧金山,折玉柱,冲着他这么一个小伙子三跪九叩,他心里实在是有些不落忍,总觉得有些怪怪的,真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幸好这个时候,两个判官带来了一个寻死的女子,地煞才从这种尴尬中解脱了出来。又哪曾想?这个寻死的女子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亲大嫂苔丝。大嫂在人世间混得好好的,要钱有钱,要地位有地位,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听说还封了公主,她怎么会寻死呢?

地煞实在是有些百思不得其解,可有什么办法呢?大嫂苔丝就活生生的站在自己的面前,事实胜于雄辩,再多的语言也显得苍白。苔丝是为了大哥仙童,曾经割过腕,逃过婚,什么事她做不出啊?她再这么死一次,地煞一点也不感到奇怪,可以说完全在意料之中。

相反,苔丝却显得十分激动。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更何况她是阎罗殿上,一别经年,遇见了自己的小叔子。而且无巧不巧,小叔子还当上了阎罗王。所有的委屈都郁结在心,就像埋藏在地壳底下的熔岩,一下子就找到了突破口,找到了可以倾诉的对象。

执手相看泪眼。

苔丝长长短短,噼里啪啦,索性来了个竹筒倒豆子,把她自己当年如何逃婚?如何翻越大青山独闯匪窟?如何做豆娘买豆腐?如何开公司发家致富?如何勇攀灵鹫采摘接骨木?如何杀了巴蛇?娓娓道来,一五一十,淋漓尽致的说的一清二楚。

说到伤心之处,苔丝竟掩着自己的脸,呜呜的哭了起来。苔丝哭得十分凄惨,让地煞有些不知所措。尤其是她讲到了,仙童扮成了一个老乞丐,在一家赌馆里与她相逢,把她带上了天街。然后,仙童又不顾情面和她内心里的感受,一下子把她逐回了人间。

哀莫大于心死。

地煞听得津津有味,心惊肉跳,一下子就知道了所有问题的症结。这个大哥也太不是个东西了,未婚妻千里迢迢去投奔自己。他避之不见不说,还派了自己的手下,把她扫地出门,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也太不应该了。地煞重重的在桌子上擂了一拳,跌脚大喊:

“大嫂,你等着,我一定有个交代,一定给你一个说法!”

“地煞兄弟,不必了吧,你上一趟天庭也不容易。我不想你们两兄弟为了我,把关系闹得那么僵。”苔丝有些顾虑,一张俏脸也憋得青乌乌的,脸上泪光闪闪。

“不容易我就不去了吗?大嫂,你吃了那么多的苦,遭了那么多的罪,也不容易啊?我一定要去找大哥,给你讨一个说法!你等等我,我去去就来!”话音未落,地煞一展袍袖,脚尖一点,身子弹丸似的飞了起来,一眨眼之间,就窜进了云霄,倏忽不见。

苔丝有些后悔,后悔不该跟地煞啰里巴嗦讲这么多。俗话说:言多必失。看来还是有一定的理由。没办法,苔丝只有等,只有木木呆呆地站在那里。除了几个太监和堂候官,整个大殿里空落落的。文武百官们见是阎罗王的家事,不便于掺和,都一走了之。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地煞就气冲冲的回来了,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看得出,地煞这次去天庭,并没有谈出什么结果,两个兄弟反而弄得不欢而散。到底是阎罗王,名副其实的地仙,去天庭就像走大路一样,脸不红,心不跳,,气不喘,淡定得很!

“地煞兄弟,你大哥都说了些什么?把你气成这样?”苔丝有些懊恼。

“大嫂,你就别提了,说的都是一些废话。他说你不该在天街上涂涂画画,胡乱表达情感和爱意,丢了他的面子,这才把你赶出了天庭。”地煞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上上下下的看了苔丝一眼,接着又说:“真是可笑,这些也是理由,居然说得冠冕堂皇!”

“地煞兄弟,我也是没有办法啊!你大哥避而不见,前一辈子丢了乌龟壳,这一辈子做起来缩头乌龟!我就想在天街上涂涂画画,逼他出来与我见一面,这有错吗?真是有些不可理喻!”苔丝语不成声,一字一泣,止不住的就泪流满面。

“大嫂,千错万错,可你也不能去寻死啊?你毕竟是有了仙籍的桃花仙子!大哥再怎么对不起你?我们也可以商量,你根本就没有必要自暴自弃。”地煞端起了桌子上的茶喝了一口,话锋一转,接着又说:“大嫂,你也不要太担心,容我想出一个万全之策。”

“想什么想?一死百了。地煞兄弟,你还是让我堕入畜道吧,下一辈子,我再也不想做人了,什么仙籍不仙籍?我可以放弃,可以毫不在乎!”苔丝忍了又忍,可还是忍不住鼻子一涩,忍了半天的泪水又止不住地夺眶而出,就像泛滥成灾的山洪,一发而不可收拾。

“大嫂,你也不要太伤心了,为了我哥那种人,你根本就不值当!”地煞捏了捏下巴上的赘肉,把手上的关节掰得咔咔响。沉吟了一阵子,他接着又说:“当然,我大哥的态度还是很诚恳的,他十分勇敢的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答应在玉皇大帝那里给你美言几句!”

“假惺惺的,我不需要!”苔丝有点歇斯底里。

“大嫂,你不需要,可我需要,你好歹也是上了仙藉的人,地狱里根本就无权处置,你多少还是给我一点面子吧!人不亲水亲,和尚不亲帽儿还亲呢?”地煞眼珠子滴溜溜的转了转,眉头一皱,甜言蜜语就上来了,几兄弟都是一个德性,狗改不了吃屎。

“那你就看着办吧,我就不掺和了。反正你是阎罗王,我是冤魂,你怎么处置都不为过,都是名正言顺。”苔丝有些没好气地说,言语之中也夹枪带棒,语藏机锋,毫不留情。

“大嫂,那就好说了,我哥奏请了玉皇大帝,给你安排了一个好的去处,那个地方叫桃花岛,在茫茫大海之中。”地煞拍了拍手,十分开心,环顾了一下四周,接着又说:“大嫂,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等闲之人根本就得不到,你可千万不能错过哦!”

“我不想去,桃花岛在茫茫大海之中,一定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荒凉得很,我可不想一辈子都耗在那里,混吃等死,碌碌无为。”苔丝撇了撇嘴,接着又说:“地煞兄弟,你说你哥态度十分诚恳,勇敢的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他态度怎么诚恳?改正了什么错误?还不是拿一大堆东西在搪塞我,敷衍我!什么桃花岛不桃花岛的?他就想把我困在那里?”

“大嫂,你说这话就不够意思了。桃花岛那可是三界圣岛,不是什么人想去就可以去的,连我都没有这个资格。而你就是桃花岛的岛主,你想邀请什么人去,却不受限制。”地煞娓娓道来,十分羡慕的看了苔丝一眼,接着又说:“大嫂,这是好事啊,你应该开心才对!”

“一座孤岛,我有什么可开心的?我开心什么?”苔丝直截了当,言辞侃切。

“你寻回了仙籍,脱离了轮回之苦,你应该开心哪?”地煞的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

“什么仙籍不仙籍的?非我所愿。为了我爱的那个人,我愿意忍受一千次一万次的轮回之苦,我无所谓,我不在乎!”苔丝摇了摇头,言辞激烈。想了想,她接着又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地煞兄弟,我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想跟你哥在一起,永远也不要分开。”

“唉呀,这还不好说吗?我哥奏请玉皇大帝,让你去桃花岛,就是这个意思啊?大嫂,你真是误会了我哥的一番好意。”地煞很激动的一拍大腿,接着又说:“桃花岛虽然僻处在南海之滨,却是我哥每天都要巡视的地方,多的时候是一天一次,少的时候隔个三五天,我哥就是想借这个机会,与你天天厮守啊,他已经很对不起你了,你应该给他一个赎罪的机会。

“你哥真是这么想的,你不会是骗我吧?”苔丝脸泛桃花,双目炯炯。

“那还有假?我地煞是一个直性子,什么时候骗过人?”地煞也弹簧似的跳了起来。

“你没有骗过人?可你骗过我的妹妹艾米莉,你什么时候把她给娶了?为了你,她可是东奔西走,忙得像一只无头的苍蝇,团团乱窜,家业已经富可敌国了。”苔丝轻轻松松的接过了话茬,借题发挥,一下子就把地煞呛得哑口无言,面如土色。

“我…我…。”地煞结结巴巴,半晌无言。

“我什么我?你就别再搪塞了,我妹妹艾米莉哪里差了?难道配不上你?”苔丝又单刀直入,狠狠的将煞地上一军,接着又说:“我知道,你现在已经是阎罗王了,高高在上,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可我还是那句老话,糟糠之妻不下堂,贫贱之时不可忘。”

“大嫂,你就行行好,别再逼我了!等你在桃花岛安顿了下来,我再找个机会见艾米莉一面,是娶?是散?我再做安排,毕竟是阴阳两隔啊!”地煞客客气气的拱了拱手,一拍后脑勺,接着又说:“哎呀,大嫂,我差点连正事都给忘了,得马上派人到人间去寻找你的肉身了,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被什么王八畜牲拱坏了,我就无法向大哥交代!”

“地煞兄弟,你就别再转移视线了,该不是又在忽悠我吧?”苔丝穷追不舍。

“岂敢,岂敢!”地煞也十分幽默,像个江湖侠客。

像姐姐苔丝一样,妮可也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爬上了天见山鹰愁涧。也许是老天开眼,上天眷顾,妮可在犀牛洞里,与猛虎和妖蛇激战,一时里难分胜负。幸亏犀圣显形,妮可才如愿以偿的捡到了千年的犀牛角,有惊无险,完成了心中的夙愿,功德圆满。

可回到林子里,回到了下马停车的地方,妮可才发现,马车还在,可系在树上的马却不见了。没办法,妮可只有踏月追寻,才知道骏马被九头猫妖偷走,这是它设下的一个圈套。其目的就是:让妮可乖乖的交出千年的犀牛角,助它早日练成神功,修成正果。

两人一言不合,就厮打了起来。妮可一个凡夫俗子,怎么斗得过千年的老妖?她眼睁睁的看着骏马触石而亡,而自己也危在旦夕。就在这个时候,幸亏土地公公上天告了御状,请来了一帮天兵天将,一举收走了猫妖。妮可这才死里逃生,躲过一劫。

马儿死了,猖狂之极的九头猫妖,也乖乖的束手被擒,妮可真是感慨万千,泪流满面。这一天之内,她已经在鬼门关和阎王殿走了几个来回,总算是有惊无险。妮可拍了拍自己的胸脯,粗粗的喘喘一口气,好不容易才让自己狂跳不已的心,稍稍的平复了下来。

妮可有些沮丧,只好沿原路返回。

夜,已经很深很深了,月色却十分皎洁。不见天日的原始森林里,不时传来了猫头鹰凄厉的叫声。那声音悠长,尖厉,长出了锋利的倒钩,叫得妮可的心里拔凉拔凉的,一股寒意从脚底下的涌泉穴发脉,几乎渗透了骨髓,妮可不由自主的颤抖了起来。

妮可被这股寒意无端袭扰,弄得她有些莫名其妙。她摸了摸自己的腰,那千年的犀牛角还在,硬梆梆的,硌在身上十分舒服。角还在,心就在,希望也在!妮可欣慰的笑了笑,深深的叹了口气,大步流星地朝山下走去,脚不沾尘,荡开了一堆堆的荆榛和褐刺。

说是原路返回,可妮可硬着头皮,麻起胆子,不停的在林子里转来转去,却怎么也找不到来时的路了?也难怪,要想在莽莽苍苍、浩如烟海的原始森林里,找到来时的路,找到停在树下的马车,那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就是大罗金仙再世,对于他来说,也是一个难题。

雾太大,山太高,林子太密。

没办法,妮可只有退而求其次,先找一个地方,眯一觉再说。等天大亮了,太阳出了山,或许可以遇到几个猎人,到时候再结伴下山,也是可以接受的。这样一来,妮可就安下心来,左顾右盼,终于找到了一座小棚屋,那可能是猎人住过栖身的地方。

棚屋不大,呈人字形,里面却备有一些日常用品。有盐有油,有取火的火镰,有引火的麻杆,有被褥和床铺。妮可大喜过望,在这莽莽森林、荒天野地里,能找到这么一座小棚屋,运气就算不错的了。出门在外,妮可也不敢有太多太大的奢求,那样很不现实。

好不容易,妮可才打着了火镰,引燃了麻杆,在棚子外面升起了一堆不大不小的篝火,火光跳荡不已,闪闪烁烁。妮可还是有些不放心,围着棚子转了几个圈子,确认没有什么危险之后,才一弯腰钻了进去。棚子不大,却建在一个避风向阳的地方,地面十分干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