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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回 认女婿昆莫赠国 吃酸醋欣樱遇喜

话说人精回头看时,哪里还见两个太监的人影?不知什么时候,早已溜得无影无踪。陷阱,圈套,人精的脑子里灵光一闪,隐隐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样歹毒的阴招,也只有胡得一这样的人,才想得出使得出,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蓦地,平地刮起了一阵旋风,稻草铺天盖地飞了起来,排山倒海地向人精压了下来。人精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个人死死地扣住了手腕,动弹不得。那个人是跟着稻草一起压下来的,人精连影子都没看到一个,功夫时十分了得。

人精挣了挣,没有挣脱,那个人的手腕硬逾铁石。噫,这是什么功夫?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人精不由得多看了那个人几眼。只见那人身材魁梧,双目炯炯有神。其实,人精也认识,他奉旨代天巡狩时,那个人就做过他的侍卫。

让人精蒙在鼓里的是:他不知道那个人身怀绝技,功夫了得。他不知道那个人什么时候投靠了胡得一,卖主求荣。世界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只是人精不知道而已。他不知道的事多了去了,根本不可能去一一求证。

僵持之中,大门哐地一声开了,袭进来一股冷风。人精看见:胡得一押着皇上,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仰天哈哈大笑,字正腔圆地说:“狗皇帝,这下你死心了吧!这个位,你不让也得让,让也得让,这个皇帝老子是当定了。”

胡得一调侃完皇帝,又接着来羞辱、讥讽人精,用手指在人精的鼻子上戳了戳,皮笑肉不笑地说:“相爷,我们又见面了,别来无恙啊!这回你还有什么话说?求求我,我或许可以发发慈悲,可以给你一个全尸,让你痛快一点。”

“男子汉,大丈夫,要杀要剐,随你的便。要想我求你,下一辈子吧!我人精上不愧于天,下不愧于地,光明磊落,坦坦荡荡。”人精高高地昂起了头,横眉怒目,眼睛里迸射出一股寒光,自有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

胡得一摆了摆手,气得嗷嗷大叫,气急败坏地说:“王超,这个人就交给你了。把他押出去,就地正法。你不要存什么菩萨心肠,要斩草除根。这种人,不到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落泪。只有他死了,我才彻底放心。”

侍卫王超恭顺地点了点头,押着人精,向刑场,向辕门外走去。正是红日当空的时候,阳光灿灿烂烂的。风,就像慈母的手,轻轻地抚在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人精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十分留恋地看了天空一眼,在向这个世界告别。他还没活够,可这个世界却已经抛弃了他。

人精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他知道,就是再挣扎,再反抗,也是枉然,他根本就不是这个侍卫的对手。与其徒劳,不如忍受。人精不是不贪生不怕死,而是有些生,不能贪。有些人活着,不如死了。有些人死了,却永远活着。

王侍卫面沉如水,缓缓地举起了手上的大刀,刀锋耀出了一片寒芒,刺得人精几乎睁不开眼睛。关键时刻,人精的身体却不由自主地抖索起来,牙巴骨咬得格格响。人精有些恨自已,恨自己的软弱,恨自己在关键时刻,老掉链子的身体。

不知是紧张?还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人精不停地抖啊抖,抖出了藏在胸前口袋里的一包东西。哐当一响掉在地上,骨碌碌地滚出了一块虎头牌。准确地说,是半边。虎头峥嵘,恐怖之极,这是父亲王树临死之前,留给人精的最后礼物。

有些哥怪的是:侍卫王超看到了掉在地上的虎头牌,眼睛一亮,迸射出两缕精光。他一弯腰捡起,掏出自己口袋里的比了比,对了对,严丝合缝,天衣无缺。他哐地一声扔下手上的大刀,一把揪住人精的衣领,严辞厉色地问:“你到底是谁?虎符怎么在你的手里?是不是你害了我的弟弟人精?”

“我是谁重要吗?反正,老子就要死了。想不到我通臂神猿纵横天下,英雄一世,倒死在你这个无名小贼手里!”人精满脸悲愤,豪气干云,接着又说:“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乃中土大唐王树的儿子,傲来国飞仙郡的人精是也!”

“你是中土大唐王树的儿子?你是傲来国飞仙郡的人精?你不是叫朱平吗?那个奸诈透了的内阁首辅大臣?”侍卫王超的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圆圆的,像两只铃铛。他嘴唇抖了抖,眼睛有些湿润,接着又说:“兄弟,你别吓我!我也是中土大唐王树的儿子,你的亲兄弟王超啊!”

“你就是二哥王超?在宫里在御前当侍卫的王超?我听大哥王安提起过你,可我们俩却一直无缘。”人精也止不住地一阵狂喜,不争气的泪水,一下子又夺眶而出,狼藉了他的两个面颊。他仰起脸,哭着说:“老天开了眼啊,感谢菩萨!”

“天啦,我王超险些儿铸成大错,错杀了自己兄弟,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王超有些尴尬,憨憨地摸了摸后脑勺,笑了笑,接着着说:“兄弟,做哥哥的真是惭愧。我只听见我大哥王安对我说,我们有一个弟弟叫人精,武功盖世,胆识过人,是天下第一大帮丐帮的帮主。”

“二哥,谬赞,谬赞!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人精脱去桎梏,恢复了自由。他拱了拱手,脸一直红到了耳根。

“做哥哥的该死啊!哪里知道朱平就是人精,人精就是朱平,兄弟,我只有说一声对不起了!”王超也拱了拱手,一弯腰,捡起了扔在地上的大刀,怒气冲天地说:“差一点,二哥就被胡得一这个奸贼蒙蔽了,他说,是內阁首辅大臣朱平害死了丐帮帮主人精,控制了十二大门派,二哥笨哪!”

“二哥不笨,二哥只是没有胡得一那些花花肠子,工于算计!”人精天生嘴巴伶俐,马屁拍得几乎不露形迹。

“走,兄弟,我们联手,一起去做了胡得一那个狗日的。”侍卫王超一昂脖子,亮了亮手上的大刀。

“走就走,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人精也大声附和。

侍卫王超和人精两兄弟急火燎毛,雄赳赳,气昂昂,一起向御林军大营进发。大营里,戒备森严,人影幢幢,两边站满了虎背熊腰的将士,一个个剑拔弩张,如临大敌。远远的,侍卫王超和人精两兄弟,听见了一声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刚刚走上台阶,斜刺里就冲出来几个将士,刀枪出鞘,紧紧地拦住了侍卫王超和人精的去路。侍卫王超手腕往上一翻,刀光一闪,哐哐哐一阵乱响,刀尖剑刃掉了一地。人精也双臂一振,把几个健卒震得咚咚咯地倒退了几步,摔了个仰八叉,一个个捂着屁股,痛得呲牙咧嘴。

营房里的人不多,都是一些有了官衔、上了层级的将领。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他们却一个个无动于衷,看着皇上受难吃苦,人精未免有些心寒。有的时候,人不如狗。狗虽然势利,有些嫌贫爱富,可对自己的主人却忠心耿耿。

“狗皇帝,你也有今天,想不到吧!老夫再问你一句,这也是你最后的一次机会了。这皇位,你是禅还是不禅?你识相一点,把皇位让给我,以安天下。老夫或许可以考虑考虑,饶你不死。你想想看,还是活着好哇,美女佳人。”

“不可能,你休想。祖宗传下来的基业,岂是想禅就禅的?你就别做梦了吧。”皇帝虽然荒诞,可也是一条铁汉子,很有血性。他把手重重地往椅背上一拍,恨恨地说:“奸臣误国啊!朱平爱卿,你在哪里啊?快来救救朕!”

“嘿嘿,狗皇帝,你就别作指望了,你的朱平爱卿,你的内阁首辅大臣,恐怕这个时候,早就已经呜呼哀哉!去见了阎王。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狗皇帝,你就认命呗!你千万记住,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的周年,你去死吧!”

不好,要出事!侍卫王超和人精的身形同时拔起,如两只展翅高飞的大鸟,衣袂带风,剑气如虹,一齐扑向御林军统领胡得一。饶是如此,两兄弟还是慢了半拍。

就在胡得一一剑刺向皇帝的那个刹那,皇帝不闪不避,反而抱着必死的信念,挺起胸膛迎了上去,一声大喊:“先皇,朕来也!”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恍如电光火石,几乎把场上所有的人,都惊得目瞪口呆。

噗地一声闷响,剑尖深深地刺进了皇帝的心脏。红旺旺的鲜血顺着剑刃涌了出来,喷泉似地叮当作响,溅起一米多高。溅了胡得一一脸的血,也把皇帝自己的龙袍染得姹紫嫣红,霞光千点,地面也流得乌七八糟,血腥一片。

与此同时,侍卫王超和人精手上的兵器也同时攻到,快如流星赶月。侍卫王超手上的大刀,挟着一股劲风,排山倒海似地劈了下来。人精手上的鱼肠宝剑,也幻出了千万朵雪花,疾逾奔雷,从胡得一的上中下三个方位袭来。

胡得一的功夫也十分了得。他把头一偏,堪堪地躲开了侍卫王超手上的大刀。可他避开了的刀刃,却没有躲过刀风。胡得一头上的头发,被刀风切下来一大绺,纷纷扬扬的,飘满了整个天空,像一片片的乌云。

人精手上的鱼肠宝剑,更刁,更厉害,更难以预测。看似是攻向上路,其实,取的却是下盘。胡德义虽然功夫不弱,斗志昂扬,可也被迫得上蹿下跳,手忙脚乱。胡得一披在身上的红色斗篷,还是被人精手上的剑锋,削掉了一大片。

说实话,如果是胡德一跟两兄弟中的任何一个单打独斗,也是势均力敌,谁也占不到便宜。可问题的关键是:现在是两兄弟,两个顶尖高手,合力对付胡得一一个人。胡得一就只有穷于应付,被动挨打的份了,而且没有半点脾气。

一步差,步步差。一招错,招招错。

激战之中,三个人搅成了一团,早已分不清人影了。只听见噗地一声脆响,胡得一的膝盖被人精手上的剑,一剑贯穿,血流如注。胡得一的身子晃了几晃,还没站稳,侍卫王超一刀就劈了下来,挟着千钧之势,荡起了一阵阵的狂风。

胡得一一低头,躲过了侍卫王超劈过来的大刀。可紧接着,人精手上的剑又杀了过来,剑光闪闪,如影随形,根本没有给胡得一反击的机会。胡得一一声闷哼,人精手上的鱼肠宝剑,从后胸刺入,前胸透出,刺了个对底穿。

胡得一仰起头,喷出了一口鲜血,一个踉跄跌倒在地上,四肢抽搐了一阵子,就寂然不动了。汩汩流出的鲜血,又覆盖了刚刚皇帝流出的血,早已分不清谁是谁的了。

侍卫王超一个箭步赶上去,手上的刀一挥,寒光一闪,枭下了胡得一的首级,血淋淋地提在手里,扯起了嗓子大喊:“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叛贼胡得一已经伏诛,余罪不问,首恶必惩!良禽择木而栖,望大家早做打算。”

胡得一死是死了,可地狱里并没有增添一点人气。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并不会因为增加一个人,而有所改变。也不会因为少了一个人,地球就不会旋转。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反正,活着的人,照样得过日子,饭照吃,屎照屙,地球照样旋转,太阳照样东升西落。

正如地煞离开公主欣樱,跋山涉水,亲自去远征乌孙国。公主思念归思念,可日子还得继续。这个世界离了地煞,或者任何某一个人,都不会有任何的改变,都不会起半点波澜。改变的只是双方彼此的心境,和大家的记忆而已。

日子一直就是这样过着,不咸不淡,从古至今。

地煞也是侥幸,在生死关头,幸亏公主贝贝送给他的那一串桃木珠子。不然,他早就去见了阎王。地煞虽然性格倔强,不信邪,也不服邪不信命,也不服命,可他还是被命搞得措手不及。当然,命运也给他漏下的一线天光。

乌孙国的昆莫见到了公主贝贝的桃木珠子,睹物思人,竟忍不住悲从中来。一把抱住地煞,抱住这个从未见面的毛脚女婿,嚎啕大哭起来。人心都是肉长的。地煞也被昆莫的情绪感染,也把两只眼睛揉得红红的,也想哭。

乌孙国的昆莫哭的是女儿贝贝,而地煞思念的却是爱妾贝贝。哭的人不同,方式不同,对象却是同一个,也可以叫殊途同归,自古人类的感情都是相通的。世界具有多样性,一千个人,就有一千种感情,纷繁复杂,却又奇妙无比。

桃木珠子虽说可以作证,可乌孙国的昆莫还是有些不放心。嘱大太子须靡,带了几个细作扮成商人,潜入阎罗国探听消息,小心有诈。贬义地说,这叫老奸巨猾褒义地讲,这又叫足智多谋。林子大了,啥鸟都有。

这样一来,乌孙国的昆莫是什么样的人,也就一清二楚了。地煞折在他的手里,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不足为奇。

不几日,太子须靡带着几个细作回来报告。说据可靠消息,公主贝贝确实被当成一个普通舞女,赐给了阎罗国的驸马爷,一字并肩王地煞为妾,而且…而且,做的是第三房小老婆。好奇心害死人,这也许就是公主贝贝的命。

听到消息,乌孙国的昆莫半响无语,确实有些难为情。自己的宝贝女儿,掌上明珠,给人家做了第三房小老婆,传出去岂不是一个笑话,国王的面子往哪儿搁啊!简直让这个家族和整个王室蒙羞,为人所不齿。

可有什么办法呢?生米已经做成了熟饭。

乌孙国的昆莫转念一想,小老婆也是妻子。干什么事,都得有个先来后到。不然,这个世界岂不会乱套。一想想自己,自己不就是乌孙国的一个昆莫,不也是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年轻漂亮的女人打成了堆,有的他一辈子都没碰过。

说起来,地煞也是阎罗国的一字并肩王,娶几个小老婆也不犯法,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儿,怨不得谁的。更何况,公主贝贝嫁给地煞当小老婆,额头也没写我是公主几个字。一般人家的小家碧玉,能够嫁一个王爷,当上小老婆,就已经是天上掉馅饼,上一辈子修来的福气了,多少人求之不得啊!

还有一层意思,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公主贝贝她自已愿意,哪怕就是做小老婆也无所谓,她愿意跟这个男人在一起,生儿育女,过完一辈子。这就是让昆莫最为难的地方。公主的脾气他清楚,凡事认死理儿。认准了的事,九条牛也拉不回。

既然已无法改变,不如顺水推舟。

可这个舟怎么一个推法呢?乌孙国的昆莫左思右想,决定还是从女婿身上着手,做一点文章。把自己的女婿安抚好了,说不定他一高兴,就会对自己的女儿恩宠一点,高看一眼。说不定女儿在王府里的地位就会高一点,也无人敢欺负。

主意一定,昆莫就坐不住了,连夜把太子须靡叫进宫来,如此这般地吩咐了一番。太子须靡连连点头称是,领计而去。几个体已的王公大臣,也先后被昆莫叫进宫来,就像半夜里捡了金元宝一样,都高高兴兴地接受了任务。

各位看官,乌孙国的人都十分厚道,非常看重姐妹情谊。也不懂得什么叫胸有城府?什么叫勾心斗角?地煞虽然比太子须靡的年纪大。可太子须靡还是把地煞尊为上宾,礼敬有加,像善男信女敬菩萨,汉族人敬祖宗一样供着。

第一场饮宴,是在太子的府邸,就让地煞真正领略了,什么叫做海量?什么叫做豪饮?什么叫做酒山肉林。乌孙人喝酒,不是用杯,而是用碗。一见面就毫不客气,先喝完三大碗再说。不喝完这三大碗酒,就是看不起人,就是矫情。

也难怪,乌孙国地处漠北边地,气候苦寒,整天飞沙弥漫。牧民们都喜欢喝一口暖暖身子,御御寒。久而久之,这种习惯就一代一代地传了下来。在乌孙国,你就是闭上眼睛找几个小孩,哪怕也女孩子,她也能喝几杯,把你灌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