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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回 违天和怒砍宝树 做法事艾米上当

话说妮可一下子惊得目瞪口呆,金甲神人究竟是自己的什么亲戚呢?妮可百思而不得其解。按照常理,自己父亲家的亲戚,母亲家的亲戚,妮可应该一清二楚。

再说,丈夫人精是龙须藤上结的,更没有什么亲戚,更不可能有个亲戚是天上的金甲神人。妮可虽然有些怀疑,可她不可能主动去揭开那个人的面纱,把事情搞清楚。

金甲神人笑了笑,一下子转过身来。可妮可看到的,还是一张戴着面具的脸,金光闪闪的铠甲,在温暖而柔和的灯光下,闪烁着金属的光芒。既有古典的意味,现实意义上的迷幻,让人根本无法适应。

“看清楚了吗?我是谁!”金甲神人有些像恶作剧。

“你,你不是金甲神人吗?”妮可瞠目结舌。

“你睁大眼睛,再看看我是谁?”金甲神人用手在脸上拂了拂,就像变戏法似的,揭掉了脸上的面具,有些调皮地说:“大嫂,你不认识我了吗,我可是跟你最亲近的人。”。

妮可一下子惊呆了。天哪!原来,原来,金甲神人就是她丈夫的亲弟弟地煞。他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调皮。只是长出了一点胡茬,变得更帅气,更精神了。风度翩翩,春风得意的样子。妮可揣想他一定混得不错。

“大嫂,你过得还好吗?”地煞的眼角也有些湿润。

“不好,你哥都那个样子了,我能好得起来吗?”妮可止不住的泪流满面。

“也是的,辛苦你了,大嫂。”地煞转过身去,有些伤感的地擦了擦脸上的泪,接着又说:“大嫂,你放一百二十个心,这一点小事,有你的亲弟弟在,这不算什么?就是起死回生,死后返魂。对于我,也不是什么难事。”

“我还不知道你吗?你就别牛逼哄哄了。”妮可轻蔑地撇了撇嘴,满脸讥诮。

“大嫂,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还是瞧不起我?”地煞有些失望,转过身去,拍了拍手。一眨眼的功夫,门外,走进来两个带刀的侍卫,半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说:“王爷,你有什么吩咐?”与此同时,一群打扮得妖妖娆娆的宫女,莺姿蝶彩,袅袅娜娜地走了过来,一齐道了个万福,声音朗朗地说:“王爷,大帅,该用午膳了。”

“知道了,下去吧!”地煞不耐烦地挥了挥手。

妮可还是有些不信,可事实就是事实,事实胜于雄辩。她不信也得信,不服也得服。这样一来,她不由得多看了地煞几眼。目光里,更多的是景仰和佩服。想不到这个平时毫不起眼的年轻人,混成了王爷和大帅,一点也不比人精差。

回程的路就顺畅多了。俗话说得好:上山容易下山难。妮可翻山越岭,攀岩过峡,磕磕绊绊地走下了山崖。她走到一个凹洼处,一脚踩空,摔了个仰八叉,后脑勺重重地磕在一块石头上,一下子痛入了骨髓。

妮可心中一凛,一下子从梦里惊醒过来。抬眼看时,阳光正好,蝉声阵阵。没有风,树叶就像焊在树上似的,一动也不动。妮可叹了口气,一看自己的手里,正稳稳地捏着一道灵符和十几片树叶,不多不少,与梦里的情景刚好吻合。

死马当成活马医。

妮可不动声色,暗暗地准备起来。她查了黄历,捡了一个好日子,挨到晚上,用钢针挑破中指,在每片树叶上滴上了一滴血。然后,她把树叶按照五行八卦的方位,粘在门、窗、走廊、甬道等人或鬼出出进进的地方。

好不容易熬到了转钟一两点,更深人静,万籁俱寂。妮可请出灵符,挂在桃木剑上,轰轰烈烈地烧了起来,念动了咒语。果然,屋子里刮起了一阵怪风,电闪雷鸣,风声大作,震耳欲聋的霹雳一声声地在屋子里炸响。

妮可吓得不轻,紧紧地捂住了自己的耳朵,慌不择路地躲进了床底。屋子里乱纷纷的,有人哭,有人叫,有人奔跑,有人爬上了屋梁,就像世界末日,大限来临一样。妮可心里清楚,那些人都是鬼,都是无主的冤魂。

猛可地,一声惊天动地的霹雳,不偏不倚地在人精的床头炸响,连整个屋宇也摇摇欲坠。幸亏妮可在人精的脑门上,贴上了两片带血的树叶,才让人精像一个傻子一样,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看不见,懵里懵懂,两眼一抹黑。

风,一阵紧似一阵,吹得窗户呜呜叫。满天蓝幽幽的闪电,就像满天狂舞的火蛇,不停地在天空中扭曲,蜿蜒,幻出了满天灿烂的火花,美丽极了。又稠又腥的血雨,挟着千钧之势,劈头盖脑地砸了下来。屋子里哗哗啦啦地响成了一片,顷刻之间,就变成了河,变成了海,变成了汪洋一片。

屋子里有人大哭,而哭的,既不是妮可,也不是人精。而是那一个个鬼,那一个个陌生人。他们披头散发,乱七八糟地跪在血雨中,磕头如捣蒜。他们一边扇着自己的嘴巴,一边喋喋不休地跳脚大骂。

妮可终于听清了,鬼们骂的不是自己和人精,而是他们自己。鬼们骂自己不是人,受了别人的蛊惑,来和人精作对,死死地缠着他,把他弄得五迷三道的,半死不活。他们罪该万死,只求上帝发发慈悲,网开一面,饶恕他们则个。

妮可不是上帝,也不知道怎么才能饶恕他们。她只能像鬼们一样躲在床底,深深地泡在血水里。眼睁睁地看着恶鬼们,在血水里苦苦挣扎,大声嚎叫,身体一点点地缩小,融化,变成了血水的一部分,直至肉眼看不见。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过程虽然有些惊心动魄,可妮可还是感到非常开心。缠住人精的那些恶鬼们,不管谁对谁错,终于有了一个结局。算起来,人都是自私的,疏不过祖宗三代,贵不过血缘和亲情。翻遍历史,神仙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

紧接着,一声更赫势的霹雳,轰隆隆地在屋子里炸响了,真个是天崩云裂,地动山摇,震得妮可的心尖尖直打颤。一只趴在屋梁上的怪物,也把持不住,石头似地掉了下来,在屋子中央砸出了一个水缸大小的深坑。

也不知是什么怪物,把妮可吓了一大跳。她耐着性子,忍了很大一阵子,终于还是熬不住,吩咐小厮掌上灯来。大家你推我攘,都不敢上前。还是妮可胆子大,战战兢兢的走了过去,睁开眼睛一看。妈呀,好大的一个乌龟!

乌龟藏头缩颈,大大方方地趴在屋子中央。有好事的人,用尺子量了量。乌龟长四尺,宽五尺。重量是多少?就不得而知了。在妮可看来,没有一千斤,也有八百斤。这一辈子,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这么重的乌龟。也算是见过世面,开了眼界。有人说,乌龟是天地之灵。

灵不灵的,妮可不知道,可为了怎么处理这只乌龟,妮几乎伤透了脑筋。有人说,送上门来的肉,做一锅炖了,请大伙儿美美地吃一顿。反正,嘴上抹石灰,不吃白不吃。

也有人说,这么大的乌龟,皮糙肉厚,已经成了精了,炖了也咬不烂,还怪可惜的,不如做个顺水人情,送给皇庄里的水族馆去养,既可增加收入,又可娱乐大众,两全其美。

妮可一想想也是。她不能因为口福之欲,就坏了一条性命。更何况,乌龟还是天地之灵。于是乎,她马上吩咐小厮去联系皇庄,去找艾米莉。这才猛然想起,因为只顾着人精的病,她已经很久没有跟艾米莉联系了。

说起来,真是惭愧!

其实,艾米莉也很纠结。

自从人精和妮可扮成了牧鹅人,在皇庄里大开杀戒,破了黑龙会以来,艾米莉就活在一种深深的愧疚和恐惧里。死了那么多的人,害了那么多的生命,仅仅是为了一棵半死不活的宝树,值吗?艾米莉想痛了脑仁,也找不到出答案。

几乎每天早上,艾米莉都要到后山上去看一看。鹅圈附近,是那二十多个蒙面黑衣人,无辜惨死的地方。艾米莉每次从那里经过,都闻到了一股怪怪的血腥味。天空黑森森的,浮满了愁云惨雾。她的心也跟着沉重起来。

也不知是不是那些人的冤魂在作怪?可艾米莉隐隐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不其然,姐夫人精很快就遭到了报应,百鬼缠身,邪崇不断,眼看着大好的前程,就要凭空断送。

谁说人世间没有鬼?没有冤魂?没有因果报应?姐夫的例子就活生生地摆在那里,你不信也得信。其实,很早以前,艾米莉是个典型的唯物主义者,不信鬼,也不信神。可人的观念是会变的,物竟天择,适者生存。

后山上荆棘满途,杂草丛生,已经很久没有人打理过了。园丁们都不愿意来,把这里视为了畏途。也难怪,几个月之内,这里出了这么多的事,死了这么多的人。连蝼蚁尚且贪生,更何况,一个个有情有义、有血有肉的人。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讲,好死不如赖活着就是真理。

宝树呢?也是半死不活的样子,死气沉沉,没有了半点小树的朝气。已经有很长的时间了,艾米莉没有派人来管理。小树也像人一样,除了必备的空气、水分和阳光,还需要呵护,需要培养,需要精心照料。一棵小树要长成参天的大树,结出累累的硕果,不知要经过多少年的坎坷和磨难!

而对于宝树来讲,不仅是坎柯和磨难的问题。而是死更多的人,出更多的事,欠下更多的孽债。或许你可以说,让人死的不是宝树,而是人的贪婪和欲望。可没有宝树,人的欲望从哪里来呢?贪婪又出自何处?

在树下,艾米莉停了下来,长长地叹了口气,用双手不停地摩娑着树干,眼泪止不住地脱眶而出。己经好几个月了,当年的小树已经长高、长粗了不少,抽出了嫩芽,长出了枝梢,枝繁叶茂、朝气蓬勃的样子。

如果不出现什么意外,它应该可以长成一棵大的摇钱树,誉满天下,名副其实。毕竟摇钱树只是一个古老的传说,从来没有人见到过,从来没有以一棵树的姿态,活生生地挺立在我们的生活里,金光灿烂,硕果累累。

可在艾米莉的眼里,这两棵树就是一个梦魅,一个叫人怎么也醒不过来的梦魅。接二连三的,佟临、佟武死了,阿广、小毛、陈昌死了,来偷袭的黑衣人死了,赶山狗死了,两个忍者也死了。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错下去,还不知要死多少的人,出多少的事,刮起多大的血雨腥风。

艾米莉不敢去想,想起来也有些后怕。当初,她只想着发财,死人不是她的初衷。如果早知道,会有这么多的人失去生命,她就不会千里迢迢,九死一生,去挖这两棵宝树了。人死了,有再多的钱也是无益,也是累赘。

可有什么办法呢?人一生下来就爱财,就贪婪。不然,就没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生存的土壤。看来,贪婪不仅是人的天性,也是动物们求生的本能。

也有人说,贪婪是人类发展的动力,社会进步的阶梯。试想一下吧,如果人人都得过且过,没有贪婪,失去了进取之心,社会还会进步吗?人类还会不会发展?算来算去,树没有罪,贪婪也没有错,难道错的是她艾米莉?

艾米莉擦了擦眼角的泪水,仰头看了看那两棵小树。由于很久没有人来浇灌,来照料了,树下面长满了荆棘和杂草。有一种叫爬山虎的葛藤,就像老家紫云谷的龙须藤一样,逢山爬山,遇水涉水,在两棵小树上面,密密匝匝地绕了很多圈,就像苔丝、妮可和艾米莉的爱情,峰回路转,跌宕起伏。

其实,艾米莉是故意的,她就是想让宝树自生自灭。说实在的,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千辛万苦,挖来了这两棵宝树,她还是有感情的。叫她一手一脚去毁了,她还真有些做不到,也接受不了。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

比起上一次来,小树又憔悴了不少。其实,这么多的日子,艾米莉一直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儿子。谁说小树没有感情?没有生命?几乎每一次来,小树都摇曳着自己的叶子,鼓掌欢呼。或是,弯下的枝梢挥手致意,朝她点头微笑。

艾米莉呢?也会投桃报李。她会命令皇庄里的园丁,掐准时间,赶着趟儿地给小树施肥、浇灌、锄草,抹去赘芽,剪掉懒枝,打扮得就像待嫁的新娘子。看着小树一天一个样子,绿意盎然,生机勃勃,艾米丽打心眼儿里高兴。

可如今,艾米莉就要亲手毁了它了。虽然不是出自她的本意,可她不杀伯仁,伯仁却因她而死。看着小树一天比一天黄瘦,憔悴,艾米莉的心里有些纠结。她实在是不忍心,看着自己一手一脚栽培起来的小树,就活生生地毁在自己的手里,所有的努力都付诸流水。

可不这样又如何呢?难道还要死更多的人?出更大的事?欠下更多的孽债?让更多的人失去父亲和丈夫?让事情变得一发而不可收拾。人的生命重要?还是小树重要?艾米莉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可人和树,她必须两者选其一。

艾米莉在树下一站,又是几个小时了。每来一次,她的心里就纠结一次,痛苦一次。人哪,最怕的就是选择。有选择,就会有放弃。选择的未必是最好的,放弃的又未必都是糟粕。可人活在世上,又不得不选择和放弃。

站在树下,整个皇庄都尽收眼底,一览无余。正是旭日初升的时候,一轮红日洗尽了铅华,从遥远的东方喷礴而出。天空蓝蓝的,白云晃晃悠悠,这里和那里的村庄,都冒出了一缕缕的炊烟,鸡在叫,狗在吠,孩子们在嬉闹,找娘的牛犊们,伸长了脖子,扯直了喉咙,哞哞地叫个不停。

艾米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活动了一下有些麻木的四肢。人活着,就有选择和放弃,就有纠结和麻烦。可每一次放弃都是成长,每一次纠结都是成熟。

人或许,就是这些选择和放弃、纠结和麻烦,而永远存在下去的理由。谁说不是呢?人的人字,这是一个人一只手,一个人一条胳膊,在彼此抗衡,相互较劲。只要人不从地球上消失,这种抗衡,这种较劲,就会永远地传承下去。

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非常惬意,就像狗温热的舌头舔在身上,让人说不出的舒服。一大群叽叽喳喳的麻雀,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不停地在天空中翻飞,盘旋,弹丸似地直窜云宵,如漫天的黑雨在天空中弥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