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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回 中圈套血本无归 失心神苔丝遇鬼

话说地煞一声暗叫:“糟了!”心头一寒。原来,原本攻向地煞的怪兽们,见他本领高强,是一个硬茬,都一齐折转身子,掉过头来,千喙齐下,百爪齐施,攻向在劲风中颠簸、飘摇的公主欣樱。一眨眼的功夫,公主欣樱身上就现出了无数个血窟窿,血如泉涌。

“呔!怪兽,休得猖狂!”地煞身子一转一折,宛如一只展翅的大鸟,挟着雷霆之势,凶悍无比地杀向敌阵,死死地护住了遭受重创的欣樱。关键时刻,还是伉俪情深。

情急之下,地煞使出了浑身的解数,一手搂住公主欣樱,一手挥舞着手中的宝剑。剑气纵横驰骋,织出了一道密不透风的光圈。

怪兽们虽然胁生双翅,身披鳞甲,也拿地煞没有办法。只得哀哀地在半空中翻飞,盘旋,灰灰白白的羽毛雪花似地飘了下来,乱七八糟地掉了一地。有几只怪兽,被剑气刺穿了胁下的软肋,从半空中跌了下来,摔得粉身碎骨。

天啦,原来怪兽的命门就藏在翅膀下面。地煞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来了灵感,手上的宝剑幻出了千万朵梅花,尽往怪兽翅膀下的软肋招呼。这一招还真奏效,怪兽频频中招,双翅乏力,像夏天跑暴一样,噼里啪啦掉了一地。

地煞抢得先机,身子螺旋似地越旋越急,越旋越低,最后终于双脚落地。一落地,地煞就像希腊神话故事中的安泰一样,浑身上下有了使不完的力气。亲兵们一拥而上,抱的抱,搂的搂,不等地煞吩咐,就把公主欣樱抬进了大殿。

公主欣樱虽然身上多处负伤,鲜血淋漓,但都不致命,都是些皮外伤。再加上地煞救护及时,处置得当。地煞用碘酒和红汞水消过毒,清除了腐肉和创面,敷上几副秘制的金创药,治疗一到二个疗程,基本上就没事了。

再说,公主欣樱是个练武之人,摔摔打打惯了,抵抗力超强,体格也壮硕强健。这点皮外伤,只能算是小菜一碟。不到第四天,公主欣樱就可以下地活动了,敷了金创药的地方也长出了新的肌肉。阎罗王心痛女儿,几次抛下朝政前来探望,并把亲兵们叫到一边,狠狠地申斥了一顿。

公主欣樱虽然己经脱离了生命危险,可地煞活得并不轻松。飞鱼一族既然敢搞突然袭击,就一定有取胜的把握。而且,有第一次,就一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敌人什么时候来?选择在什么地方下手?也还是个未知数。敌人在暗处,自己在明处,要守也守不牢,要防也防不住啊!

一连几天,地煞都把自己关在书房里,苦思冥想,如坐针毡。作为阎罗国的三军统帅,一字并肩王,他必须为皇上分忧,为国家尽忠,为人民尽责。他不能制定出一套详细的破敌方案,想出因应应对之策,就是失职,就是对人民的犯罪,辜负了皇上的信任,愧对天地和良心哪!

比较而言,飞鱼要比九鲲一族凶悍得多,也棘手得多。主要是飞鱼有天生的鳞甲防护,水火不侵,刀枪不入,弓弩和刀剑对它根本无效。而九鲲呢?主要是有九个头颅,击其一而八头应,互为奥援,彼此呼应。

而相同的是:飞鱼和九鲲都有一对翅膀,都有尖喙和利爪,都是海陆空三栖动物。

飞鱼和九鲲既然有不同之处,又有共同之点,就一定还有相通的特性,就一定都对黄烟比较敏感。地煞举一反三,由此及彼,突然一下子茅塞顿开,豁然开朗。

地煞猛地一拍大腿,终于有了一个主意。对,就用黄烟!黄烟既然能灭了九鲲,说不定也能破了飞鱼。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天生万物,相生相克,环环相套。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只要是生物就有缺点。

事不宜迟,说干就干。

地煞和公主欣樱避开众人,躲在一间密室里嘀咕起来,你一句,我一句,取长补短,集思广益,把一套破敌之策制订得滴水不漏,堪称完美。

有了方案,就等于演戏有了道具,有了脚本,各色人物就可以粉墨登场了。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层层递进,都是围绕剧情的发展乃至最后的高潮。

王府里,御医们出出进进,脸色凝重。奴仆们一个个都愁眉苦脸,木头呆脑的样子。公主欣樱的卧室里,不时传来一阵阵咳嗽的声音。咳嗽粗重,急促,痰中带血,并伴着公主断断续续的喘息。看样子,公主性命堪忧,伤得不轻。

阎罗王也来了,倒剪着双手站在黄罗伞盖下,脸色铁青,当着满朝文武百官的面大发雷霆,狠狠地踹了那几个御医几脚,暴跳如雷地大骂:“医不好公主欣樱的伤,你们也别想活了。她可是本王唯一的公主啊!”

御医们唯唯诺诺,面如土色。

地煞也很痛心,自始至终都守在公主欣樱身边,亲奉汤药,愁眉不展的样子。无奈公主欣樱伤得太重、太深,元气大伤,可怜药石无效,回天乏力。看看熬到十月初四,公主欣樱终于灯尽油枯,一命呜呼,享年一十九岁。

王府里哀鸿遍野,哭声一片,上上下下尽皆麻衣缟素。可怜王府新建不久,刚刚经历了公主大婚,又迭遇公主之丧,真应了那句乐极悲生的古话,地煞一下子从人生的高潮跌进了命运的低谷。

阎罗王闻讯,也赶来见了公主欣樱最后一面,情难自抑,大放悲声,并昭告天下:以国礼葬公主欣樱于玉泉山,国降半旗,市休三日,全国的老百姓都要准备三牲祭礼,放假致哀三天。这对于等级森严的阎罗国来讲,也是破了先例。

由于是国丧,自然格外隆重,气派。来王府吊唁的人也不少,上至王公大臣,下至平民乞丐,麻衣缟素的人乌泱乌泱地跪倒了一大片,把整个王府都挤得水泄不通。地煞由两个健仆搀扶着,步子踉跄,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

就在这个时候,旗杆上降下来的半旗陡地一转,猎猎地飘扬起来,天地之间刮起了一股惊天动地的怪风。怪风隐隐的,轰轰隆隆,像是来自大海深处。地煞抬头看时,只见天黑下了一大片,一块硕大无比的黑布兜头盖了下来。

“不好,飞鱼族偷袭。”地煞脸色一寒,不慌不忙地站了起来,偷偷地朝一个健仆使了个眼色。健仆一转身走了。地煞又招了招手,给另一个健仆也交代几句。健仆连连点头应承,唯命是从的样子。

飞鱼一族见王府毫无戒备,自以为得计,料定偷袭一定能成功。一只只尖叫着,挟着千钧之势,从万米高空直扑下来,攻势十分凌厉。那承想孝场上传来了哐地一声锣响,麻衣缟素的人都弯下了腰,露出了装在腰上的连弩,一按机括,嗖嗖地射出了十几支响箭,密如飞蝗,铺天盖地。

箭矢淬有剧毒,并暗藏了一小撮的黄烟。黄烟内掺了磷元素,在空气中可以自燃。与此同时,王府大院里的四只角都一齐举火,都燃起了轰轰烈烈的黄烟,滚滚的浓烟冲天而起,把整个王府都遮得密不透风,严严实实。

黄烟是由曼陀罗花、罂粟,再加以黄岑、肉桂等多味中药调制而成的,闻起来香喷喷的,实际上却具有迷幻和麻醉的作用。

飞鱼一族上有箭矢上自燃的黄烟炙烤,下有冲天而起的黄烟熏蒸,哪里还招架得住?一只只都失去了知觉,从半空中掉了下来,半死不活。占地一千多亩的王府,几乎在半支烟的功夫,都被密密麻麻的飞鱼们所占据。

其中,有两只特别大个的飞鱼,一公一母,掉在勤政殿门前的空地上,十几个亲兵也近不了身,也制不住。地煞闻报,不由得喜笑颜开,石头不转磨子转,原来飞鱼一族也有倒霉的时候,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老公,你等等我,我也想去看看!”一直佯亡装死的公主欣樱,听说抓住了飞鱼族之王,一下子来了精神,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喋喋不休地大嚷:“老公,我真是热死了,烦死了,让我好好地看看你,看看天上的太阳。”

“我的好公主,你受苦了!”地煞在公主欣樱的鼻子上刮了刮,既有温柔,又有无限的怜惜。

“老公,你猜一猜,我刚才梦见谁了?”公主欣樱紧紧地挽留了地煞的胳膊,仍然心有余悸。

“你梦见谁了?”地煞淡淡一笑。

“我梦见了两个绝色美女,一个叫苔丝,一个叫艾米莉。苔丝是姐姐,艾米莉是妹妹。她们都追着打我,掐我,尤其是那个叫艾米莉的,她骂我臭不要脸,霸占了她的夫君。老公,我真的好怕”公主欣樱怔怔地看着地煞,一脸的泪水。

“啊!”地煞如遭雷殛,呆若木鸡。

从梦魅中醒来的,除了公主欣樱,还有美女苔丝。

在梦里,在一座柳树林旁的小木屋里,苔丝见到了朝思暮想的爱人仙童。仙童瘸了一条腿,瞎了一只眼,人己经痩得脱了形。让苔丝气愤的是:仙童太冷酷,太绝情了,竟置她的感想而不顾,反而让她去嫁给玉柱国的太子。

这么多年了,她苔丝是个贪图富贵、贪图享受的人吗?当年,她可以为他割腕自杀,仙童可是什么都没有,连小木屋都没有一间,比现在都还穷。苔丝泪流满面,又喊又叫,脚不停地在地上踢腾,双手死死地抠住了门框。

愤怒之中,苔丝想起了书中的一句名言: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让苔丝想不通的是,陈世美人人痛恨,陈世美的故事却活生生地发生在自已身上。不同的是:宋朝的陈世美是为了荣华富贵,而仙童却是为了面子。

连爱人仙童都己经离自己远去,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苔丝万念俱灰,泪如雨下。她一咬牙,一头撞向路旁的一棵参天大树。大树晃了晃,掉下来几片树叶。树叶,也许是这个世界对她最后的、唯一的回答。

额头上有些痛,痛得钻心,苔丝这才发现,自已正睡在栖凤坪里的悦来宾馆,正躺在梅英安排好的客房里。自己一头撞去的,原来是一根床柱子。饶是如此,额头上早已隆起了一个鸡蛋大的包。原来这一切都是假的,都是南柯一梦。

苔丝破涕一笑,摸了摸早己冷汗涔涔的额头,仍然心有余悸。好险哪!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她就见不到自已的爱人了,跟仙童就己经永远诀别。她长长地叹了口气,抱着双手走到窗前。大青山的夜晚多么迷人哪!月光如水,星汉满天,蜿蜒起伏的山岭,就像一只只负重跋涉的骆驼。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苔丝叫上小厮王安和丫头吴巧,套上马车,策马走在回家的路上。正是晚秋时节,草长莺飞,这里和那里的树们都掉光了叶子。远山蓝幽幽的,亘绵不绝,好一派蓝天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热闹景象。

太阳暖洋洋的,像一个巨大的火球,一点一点的爬上了天空。溪水淙淙作响,山色朗润起来。这里和那里的村庄,都冒出了一缕缕的炊烟。阳光照在路上,前途一片光明。苔丝灰黯的心,也渐渐地高兴了起来。

人,不能永远的活在过去里,必须面向美好的未来。

苔丝回到西津县,回到广济公司,琐事又多了起来。她没有办法,只得又全身心地投入了工作。上头一根线,下面万棵针,全等着她拿主意,定夺。忙一点就忙一点吧,忙也是一种解脱。能够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也许是一种幸福。

一转眼的功夫,秋天就过去了,日子短了起来。一天,苔丝正在批阅公司的文件。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夹着公文包,推开门走了进来,毛遂自荐地说:“苔丝董事长,我叫李浩,是一个走南闯北的商人。有饭大家吃,有财大家发。有一宗大生意,不知您感不感兴趣?”

“什么生意?”苔丝搁下笔,抬头看了看那个商人。

“老板,好生意,大生意,我想做,可是没有那么多的本钱。”商人李浩机警的环顾了一下四周,显得十分神秘的样子,压低了声音说:“老板,机会难得呀,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你是谁?我凭什么要相信你?”苔丝一脸凛然。

“我是谁重要吗?我只知道商人逐利。”商人李浩也寸步不让,针锋相对。

“那你把生意说出来看一看?本人感不感兴趣?那就是另一说了。”苔丝终于点了点头。

“大老板,是这样的。我有一批紧俏货物,存贮在许都郡的一个货仓,已经先垫付了百分之一十二的货款,因为我生意失败,余款付不了,以至于货物一直押在那里,提不走,也变不了现。我想请你帮个忙,把尾款付了。所得的收入咱们二一添作五,一人一半。”

“什么货物?该不是滞销品吧!”苔丝十分精明。

“那您先看看,这是清单。”商人李浩笑了笑,客客气气地把清单搁在桌子上,样子有些诚惶诚恐。

苔丝装作很不在意的样子,把桌子上的清单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货物都不错,都是一些紧俏商品。在市面上十分畅销,也一直十分紧俏。一般的人根本采购不到,应该说是有利可投的,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不错吧。”商人李浩笑了笑。

“那我们怎么分成?投入怎么算?”作为商人,苔丝也有一点锱铢必较,逐利是人的天性。

“好说,好说。预付款的百分之十二归我,后期投入的资金归你。剔除成本,所得的利润咱们一人一半。”商人李浩也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