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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回 遣愁怀王母赐婚 救宫女仙童除怪

说话蓦地,天空中掠过一道道鬼魅般的黑影,衣袂带风,直奔夫妻俩的茅草棚,直奔棚后的那两棵宝树而来。手中弯月形的钢刀,寒光闪闪,耀出了一片片骇人的光芒,让夫妻俩都噤若寒蝉,浑身上下起满了鸡皮疙瘩。

完了,完了!女人见状,精神近乎崩溃,软成了一滩烂泥男人的牙齿也捉对儿厮杀,浑身筛起糠来。七、八个蒙面黑衣人,举起了手上的钢刀,挟着雷霆之势,从不同的方位,齐刷刷地砍向床上的男人。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电光火石之间,男人抱住老婆往床里边滚了滚,刀砍了个空,却把床劈成了碎片。男人的动作也十分敏捷,手顺势在床头上一按。说时迟,那时快,轧地一声脆响,从屋顶和床底下翻出了一排排的连弩,刷刷地射出了一支支的响箭。

箭矢就像长了眼睛似的,会自动调整方位,一眨眼的功夫,就把七、八个蒙面黑衣人都攒成了刺猬。屋顶上,梁柱上,桌椅上,锅灶旁,或深或浅,或疏或密,到处都钉满了长长尖尖的箭矢,箭尾还兀自嗡嗡地晃个不停。

另一拨去抢树的蒙面黑衣人,也没捞到好果子吃。一行人窜到宝树下,见宝树就在眼前,富贵唾手可得,不由得大喜过望,加快了脚步,思想上也放松了警惕。冷不防脚底下一松,一软,扑通一声掉进了早已挖好的深坑。

深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坑底下埋着的铁刺。铁刺尖而长,锋利无比,一伙人带着惯性从高处跌下来,立马穿成了名副其实的撸串。一时里,蒙面黑衣人哭爹喊娘,哀嚎之声一阵阵地响起,令人毛骨悚然。

剩下的人见势不妙,一个个都变成了兔子,撒开腿丫子就跑。可还是慢了半拍,想逃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在这个时侯,从树底下的草丛里,翻出了一排排的连弩,一眨眼的功夫,满天的箭雨就像满天的飞蝗,把蒙面黑衣人射倒了一大片。

守在围墙边望风、接应的四个蒙面黑衣人,见同伴们都抱团结伙去见了阎王,一个个都吓得心惊肉跳,哪里还顾得什么富贵?什么宝树?一个个都脚踩西瓜皮逃之夭夭。在生命和富贵面前,命最重要。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这样一来,围墙下就留下了两架梯子,几根软索,两把挖树的镢头,一辆用来拉树的车子。至于刀啊、剑啊、弓弩箭矢之类的备用兵器,也丢得到处都是。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破抹布,想起了弃之如敝履这个词儿。

人死了,烂摊子还是要收拾的。

夫妻俩一个掌灯,一个搬运,一趟又一趟,把倒毙了的蒙面黑衣人都拢在一堆。女的逐个逐个点了点,不多不少,刚好二十一个。男的围得死人堆转了转,撸起了几个死人的上衣,无一例外,左胸都纹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黑龙,恐怖之极。

男的叹了口气,女的也满脸泪水。

借着摇曳不定的灯光,女人从怀里掏了掏,掏出一个橘红色的小瓷瓶,拔开塞子,用指甲挑出了一点淡黄色的粉末,轻轻地弹在死人堆里。粉末一接触肉体,滋滋地冒出了一股股的轻烟,热气腾空。一时里,烟雾缭绕,异香扑鼻。

黑暗里,轻烟愈升愈快,愈转愈急,也就一根烟的功夫吧,二十一具尸体就化成了一滩血水。血水慢慢冷却之后,又一滴不剩地渗进了泥土,倏忽不见。各位,这种淡黄色的粉末,就是江湖上传得神乎其神的化骨神丹。

不知不觉之间,一场血雨腥风就散得干干净净。二十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被上帝用魔鬼之手,轻轻地从地球上抹去,一个不剩。比起命运的残酷,人的生命又是多么的脆弱啊!什么死磕?什么抗争?全都是哄鬼骗人的笑话。

可地球还在旋转,日子还在重复,这个世界不会因为二十一个人的离去,而有一丝一毫的改变。傲来国,益稼郡乃至整个皇庄,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平静得就像混沌初开时一样,牧鹅的夫妻俩更像是没事人儿。

第二天又是个阴天,雨还没有消停。

男人一切照旧,依然还是凌晨五点起床,先绕着鹅栏转一个圈,然后再洗漱,吃女人做好的早饭。吃完早饭后,他拿起烟袋过完瘾,背着筐、拿着镰刀就出了门,一天割草三或四趟,上午二趟,下午一至二趟,千篇一律,雷打不动。

女人呢?表现得更从容,更淡定。人是丑了一点,却有几分女侠的豪迈。她每天除了做饭,洗衣,打扫卫生,跨进鹅栏里铲糞捡蛋,就是用铡刀铡丈夫割回来的青草。

女人骑在一条木凳子上,一手握刀把,一手抓青草,不紧不慢,仔仔细细,把青草铡成了一小截一小截,似乎连日子也铡成了碎末,铡成了漫长的寂寞和等待,铡成了一个个不堪回首的片断。

该来的总会来,只是时间的早晚而已。

算起来,还是梅雨季节里的一天。天气睛好,老天爷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阳光灿烂得无可比拟。云,鱼鳞似的,层层叠叠,铺垫着干干净净的天空。朦朦胧胧的远山,起起伏伏,蜿蜒不定,驼峰似地淡出了莽莽苍苍的地平线。

男人破天荒地哼起了曲子,一声高,一声低,一阵缓,一阵急,有些荒腔野板,可毕竟有了旋律。女人也很开心,一边洗着衣服,一边用沾满泡沫的手,掠开了额前的几绺碎发,露出了跟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

那五、六只牙尖嘴利的赶山狗,就像约好似的,有几只吐着舌头,喘着粗气,温驯地蜷在女人的脚下有几只人立起来,打拱作揖,露出了白白的肚皮,在跟男人逗着乐子。天晴了,不仅人开心,狗也开心。

就在这个时候,鹅扯起喉咙叫了起来。鹅栏边来了一高一矮两个人。高的年纪大,有点瘦,面无表情,像一根竹竿矮的年纪小一点,脸上胖嘟嘟的,怀里抱着一只纯种的波斯猫。波斯猫毛色光亮,四蹄如雪,两只眼睛像水一样清澈。

“老人家,麻烦了!”矮人拍了拍猫的背,客客气气地打了个稽首,接着又说:“刚才…刚才我的猫儿淘气,一下子顺着鹅栏溜了进去,麻烦您让我进去搜一搜,多谢,多谢!多吉,你进去给我仔细搜,找到为止!”

“施主,你的猫不是抱在你的怀里吗?”男人一皱眉头。“老人家,您错了,不是这只,但与这只是两姐妹,平

日里形影不离的。”矮人有点娘娘腔,说话嗲声嗲气。

“是的,是的!”高人也点头响应。

“不许进!”男人一声断喝。

“你是谁?我偏要进!”高人也动了肝火。

不等男人作出反应,赶山狗们护主心切,也最通人性。它们呼地一声摆开了阵势,迅捷如风地攻了上来。高人手一扬,身子未动,袖子底下飞出了点点寒芒。

可怜五、六条骁勇善战的赶山狗,一条条脑门中针,倒地而亡,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速度之快,认穴奇准,已经超出了人的能力和范畴,简直惊世骇俗。

高人快,可男人出手更快。他手腕一翻,快逾闪电地拿住高人的静脉。高人立时身子酥麻,动弹不得。矮人也不是吃素的,他的武功更高更强更深不可测。他手一抖,波斯猫张牙舞爪地飞了过来,凌空抓向男人的两只眼珠。

男人头一偏,躲过了猫抓,顺势举起了手上的高人,抡成了一个圆弧。顷刻之间,响声不绝,高人的身体被钢针钉成了毫猪,针眼里汩汩地冒着鲜血,眼看着是活不成了。

矮人见偷袭不成,又折了一个同伙,心生怯意,动作也慢了半拍。男人可不管这些,趁势把手上的高人舞动起来,手一振,挟着千钧之势,劈头盖脸地砸向矮人。

矮人身子一闪,躲过了砸向自己的尸体,可他没躲过那些从尸体上飞起的钢针。偏偏有二根,一根扎在他的环跳穴上,一根扎在神池穴上。他立时全身绵软,寸步难行。男人手腕一翻,奇准无比地扣住了他的脉门。

“你是谁?你是人是鬼?”矮人的瞳孔睁得大大的,一脸的惊恐。

“我是谁还重要吗?反正你已经栽在我的手上。”男人淡淡一笑,满脸讥诮。

“天啦,想不到我忍者杀人无数,英雄一生,竟在一条小小的阴沟里翻了船,折在你这个无名小卒手里,老子不服!”矮人言词激烈,悲愤莫名。

“哼,老子是无名小卒?你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男人的手轻轻在脸上一拂,就像川剧里的变脸一样,赫然露出了自已的本来面目,竟然是益稼郡的太守人精。他点了点头,接着又说:“我乃傲来国的第一高手通臂神猿是也,死在我的手里也不辱没了你?”

“你,你!”矮人惊得瞠目结舌。

“去死吧!”人精手腕稍一使劲,立刻传来了矮人骨骼碎裂的声音,咔咔之声响个不停。

怪的是:矮人并不痛苦,也不讨饶,没有像人精想象的那样萎顿在地。他的身子蛇一样地扭了几扭,顿时化作了一股青烟。人精大惊失色,本能地松开了手。青烟在阳光下旋了几旋,又呈箭头之势遽然升起,扶摇而上,直贯天庭。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神仙们也是如此。

仙童就陷入了一种畸型的苦恋之中,而难以自拔,痛不欲生。他夹在毛青鸾和盖铃铃之间,而难以取舍。再加上对爱人苔丝刻骨铭胸的思念,使他整天昏昏沉沉,进退失据,日渐憔悴,真有点万念成灰的感觉。

按理说,仙童应该知足了。自从平定了巨蜥国之乱班师回朝,玉皇大帝论功行赏,加封仙童为平山大圣,赐一等候,统领天庭里的水陆空天兵马。一时里,富贵无双,位极人臣,惹得三界之中,不知有多少人眼红呢?

盖铃铃也因军功,被玉皇大帝器重,加封为天庭里的御林军大都统,统领三十五万天兵,麾下猛将如云。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能够晋升到大都统的位置,己经是开了先河了。大家都说,盖铃铃和仙童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可仙童却不这么认为。他承认,盖铃铃对他有点意思,也救过他的命,可他对她只有感激,与爱情无关。在仙童的眼里,爱情归爱情,感激归感激,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有的时候,面对盖铃铃的放电和毛青鸾的示爱,他实在有些纠结。

实在决定不了,仙童就只有装傻。他只有靠装傻,来麻木,来愚钝自己的惑情,来变得呆头呆脑和不解风情。可其实,他的内心是十分敏锐的,哪怕盖铃铃或毛青鸾,一个暗示,一个小小的眼神,都逃不出他的眼睛。

可越是这样,仙童就越是痛苦。他就像整天戴着一副面具,与一些不属意的人周旋,活在一片虚无之中,感觉自己活得很累很累,心力交瘁。可有什么办法呢?爱人苔丝又不在身边,天地殊途,人仙有别,远水止不了近渴。

仙童算起来,苔丝是为他死过一次的人了。他们的爱情曾经轰轰烈烈,可也架不住时间的消磨。都说岁月催人老。可老去的不仅是人,还有人的感情。不知怎么的,苔丝在他的记忆里,己经变得越来越模糊了,如同镜中月,或者水里的花,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

有很多次,仙童是哭着喊着从梦里醒来的。几乎每夜每夜,他都要梦见苔丝。苔丝又黑了,痩了,满脸的沧桑和凄苦。她紧紧地抓住他的手,怎么也不愿意松开,任凭潸然而下的泪水,在她脸上纵横,奔跑,肆虐。

仙童又何尝不是如此。他生怕自己一松手,苔丝就会像一只展翅的蜻蜒,从他的掌心里悄悄飞走。他怕他自己会永远失去。于是,他哭,他喊,他泪流满面,他歇底里斯。他紧紧地抓住苔丝的裙摆,大喊着从恶梦中哭醒来。

几乎每次做完梦,仙童都惊厥,盗汗,抑郁寡欢,四肢冰冷。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最糟糕的是胃口不好,吃人参燕窝也味同嚼蜡。胃口不好,营养就跟不上。这样一来,仙童就憔悴了不少,人也瘦了一大圈。

仙童的瘦,看似是一件小事,却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先是手下的将佐们,再是毛青鸾和盖铃铃,他们搜罗了天下的奇珍美味,请了名厨掌勺烹制。甚至,连玉皇大帝也惊动了,亲谴了天底下最好的御医,切脉问诊,寻找病源。

最离谱的是王母娘娘,竟假借端午节之便,在瑶池摆酒大宴群臣,逗仙童开心。本来,仙童是不想去的,随便找个借口一推了之。可他转念一想,人家毕竟是三界圣母,母仪天下。你不去,就是给脸不要脸,不识抬举。

王母娘娘摆酒设宴,那一定是非同凡响。无论是吃的喝的,还是宴请的人,一定都是天下之最。果然,王母娘娘在瑶池摆了八桌。规模不大,却很精致。

菜呢?搜尽了天下奇珍,不管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还是海里游的,熊掌、鱼翅、虎鞭、鸭脚板等等一切,大盆小碟,满满荡荡地摆了一桌子。菜肴色香味俱全,再配以葱段和料酒,热气腾腾,洋溢着一股诱人的香味。

喝的酒也十分名贵,叫百花仙酿。是由仙子们在春季采撷了一百种花的花蕊,再佐以蒲荷、紫苏、苿莉和上等的蜂蜜,用天池里的雪水调匀,发醇,精酿而成。百花仙酿别说喝,连闻了也可以益寿延年,健脾开胃。

宴请的人虽说只有八桌,那可都是天庭里的精英,三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仙童暗暗地点了点,除了他和盖铃铃之外,其余的都是神佛级的人物。连如来佛、鸿钧老祖、观世音菩萨、太上老君等人,都是王母娘娘的座上宾。

当然,如来佛,观世音菩萨崇的是佛道,不吃荤,门前的桌子上摆的是素饭素菜,供的也是干净果子。

菜上五味,酒过三巡,王母娘娘浅浅地喝了一口酒,环顾了一下四周,阳光灿烂地笑着说:“今天天气甚好,桃红柳绿,百花争艳,我趁机把各位邀集拢来,一是赏花,二是解闷,大家都把盏言欢,尽兴一醉。”

“有酒不可无乐。”玉皇大帝一拈胡须,拍了拍手,大声地吩咐说:“乐伎准备,来一曲陆放翁的钗头凤红酥手,有诗有酒有良辰,此乃天下极乐也,大家一醉方休!”

“玉皇大帝英明,臣等万幸。”群臣和众神拱手一礼,纷纷落座。仙童与盖铃铃会心一笑,也跟着大家行了一礼。

话音未落,悠扬的古筝声骤然响起,空气中流淌着水一般的旋律。一个轻纱蒙面的妙龄女子,眉画远山,目如秋水,一展水袖,轻歌曼舞起来。曼声唱道: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

一杯愁绪,几年离索。

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莫、莫、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