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哥哥真的吗?你真的不愿意跟我结婚啊?”
王莎莎为的就是这么一天。
要是能嫁给这个富二代的话,那她可是一辈子都不愁吃,不愁喝了。
一个农村的小丫头,马上就要摇身一变,成为人人羡慕的富太太。
“当然是真的啊,你不是马上就要毕业了吗?等你毕业那天,咱们就顺便把证领了!”
“哇~ 凯子哥,你真好,我觉得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王莎莎的思绪,顿时就飘到了五星级酒店里。
她穿着洁白的婚纱,戴着鸽子蛋那么大的钻戒,站在台上和薛氏集团的公子哥举行着婚礼。
在场的女人都为之羡慕。
父母为她骄傲。
想不到她梦想中的生活,马上就要实现了。
想着想着,她都笑出了声。
“莎莎,莎莎,你怎么了?”
薛凯看着她怪异的样子,顿时有些疑惑,心想,这个娘们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没事,凯哥哥,人家就是太开心了嘛,一想到要嫁给你,我就忍不住的开心了,巴不得明天就是我毕业的那一天。”
王莎莎搂着薛凯的腰肢,娇嗔的说着。
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味道。
只是,她看不到此时此刻薛凯脸上的表情。
人家对她那叫一个嫌弃。
要不是他忽然间染上了那个怪病,他才懒得搭理这个玩腻了的破鞋。
他薛凯,要家世有家世,要钱有钱。
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
会看上这么一个拜金女。
王莎莎这个女人虽然说长得不错,身材也够火辣,但是她太过于俗气。
就好像没有见过钱一样。
每次张口闭口都是金钱。
这样的女人,他身边可是最不缺的。
玩玩就得了。
娶她进门,那简直就是在做梦!
真是搞笑!
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德行,他们薛家是什么档次。
他要是娶这种女人进门的话,能被他爹给打死。
要是娶媳妇的话,他心里还真有一个上好的人选。
那就是唐氏集团的千金大小姐,唐娇娇。
这些年以来,他对唐娇娇穷追猛打,追了她四五年,但是唐娇娇好像都不正眼瞧他一眼。
反倒是,对农村来的那个臭小子好像有了好感。
薛凯简直都要气死了。
“莎莎,其实我也想和你早点结婚,可是咱们两个现在的身体状况,你也知道,不适合结婚。”
“要是咱们的病能早点治好的话,那咱们就可以早一点结婚了!”
薛凯也学会了茶言茶语,卖关子。
“凯子哥,这个你放心,咱们的病我有办法治好!”
“真的?”
“哥哥,你想啊,上次唐娇娇那个病秧子的妹妹都白血病晚期了,都被那个傻子给治好了,咱们俩个的这点小病,对那个傻子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不在话下!”
这个蠢女人,这么快就上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