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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常回家看看

梅时雨取了雪绸衣,临走之前,又给不化骨布置了另一项任务。

他让他种地。

一个人,种一千亩小麦。

播种、灌溉、除草,直到丰收,再把小麦磨成面粉。

既然他那么喜欢吃面食,那就自给自足,自力更生。

毋庸置疑,种地务农是一项粗活,但对不化骨来说,却精细得不得了。

他破坏力极强,一拳在大地上开出一道裂缝,小菜一碟。

但要是让他去复苏万物,养育生机,简直比让张飞去绣花还难受。

不化骨当场就翻脸了。

他抓着梅时雨的手腕,举过头顶,压在墙上。

他不让梅时雨离开。

梅时雨并没有反抗,淡淡道:“等你种好了麦子,磨好了面粉,我就给你做一碗阳春面……你最想吃这个了,不是吗?”

在他还是个满身绿毛的小僵尸的时候,日日夜夜缩在角落里剜肉刮骨,十几岁的少年,即便疼到抽搐晕厥,也一声不吭,异常反感梅时雨的靠近。

他在阴暗的角落里独自腐烂,对自己下手毫不留情,一刀比一刀更狠。

梅时雨只有在他意识不清的时候,才能上前为他换上崭新的雪绸,然后将他拥入怀中,元神化作青鸾鸟,施法减轻他的痛楚。

梅时雨一直以为,少年对他心怀怨憎,对自己的早夭难以释怀。

实际上,少年只是嫌弃自己一身污秽,不愿把那一袭白衣蹭脏。

梅时雨一丝不苟地给予少年应有的慰藉,陪着他度过许多个疼痛难忍的夜晚。

少年从来都不出声,他怕自己一张嘴,就是一声没用的嘶吼。

他在那个时候,就已经习惯用手指画字,把自己想说的话讲给梅时雨听。

讲的都是些无聊的小事。

他说他好想再吃一碗娘亲做的阳春面。

那是在他疼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写下的一句胡话。

意识全无,他好像已经忘记,他的爹娘已经死了,又是怎么死的。

少年的手指剧烈颤抖,梅时雨差点没有辨认出他写了什么字。

一多半都是猜的。

次日他再向少年询问时,少年说什么都不愿意承认,甚至跟他闹了通脾气。

狗刨似的把整座竹舍都拆干净了。

小小年纪,很会撒野。

梅时雨站在一旁看着,什么话都没有说,更没有出手阻止。

当然,他也没有施法修复这间屋子。

晚上,俩人幕天席地坐在废墟里。

天空下起了小雨。

屋漏偏逢连夜雨,老天不长眼啊。

少年咬紧牙关,半夜主动凑到梅时雨跟前,跨坐在他身上,埋首在他胸前,小小一团窝在他的怀里,一言不发地跟他道歉。

这已经是一头倔牛能做出的最大限度的让步了。

梅时雨轻轻拍着他的肩背,手腕一抬,把雨停了。

隔天,他做了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端在少年面前。

少年全身缠满绷带,露出一只眼睛,差点感动得热泪盈眶。

差点,就是没有。

他眼睁睁看着梅时雨把这碗面吃完,对他说道:“虽然我是第一次尝试做饭,但这碗面的味道还不赖,再加一点醋的话,会更香。”

少年浑身颤抖起来,唯一一只完好的眼球就这样被气掉了!

他抬手就想掀桌子,但想起了昨天夜里的教训,生生忍住。

梅时雨叹道:“你现在这个样子,什么都吃不得,还是等你以后好得完全了,我再给你做一碗。”

“到时候,我的厨艺一定有所精进,也许比不上你娘亲做的,但好歹……汤里面不会再掺蛋壳了。”

对于这件气人的往事,不化骨记得可是清清楚楚。

他磨了磨尖利的牙齿。

他想咬死梅时雨。

谁叫他哪壶不开提哪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