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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笔录·喵喵篇(上)

询问时间:精灵历3176年(地球历2024年)12月16日23时35分至12月17日03时22分。

询问地点:华蓝市联盟大楼。

询问人姓名及单位:君莎,关东联盟警队。

记录员姓名及单位:木子,关东联盟警队。

被询问人(宝可梦):喵喵。

曾用名(别名、绰号):金子。

性别:♂

出生年月:精灵历3168年7月4日。(8周岁)

籍贯:关东。

文化程度及其他背景:无。

工作单位:无,系野生宝可梦。

违法犯罪经历:无,系初犯。

被询问人12月16日23时35分到达,本人指纹(或掌纹)确认:

问:我们是关东地区联盟警队,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请你如实回答。对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这是一份《刑事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你看一下。

答:好的,我看完了。(约过7分钟)

问:在被审讯前,你有什么要求吗?

答:没有。

问:你的基本情况如何?

答:我叫金子,是一只独来独往的喵喵,曾与人类训练家结伴而行,大概四五年前遭到遗弃。

问:你的绰号从何而来?又为什么会遭到遗弃?

答:绰号是因为我喜爱闪闪发光的东西,这是我们喵喵一族的天性,故而我曾经的训练家给我起名叫金子。至于第二个问题,我有权拒绝回答。

问:你的反侦察本领是如何学来的?

答:(沉默约2分钟)告诉你们也无妨,反正和案件有关联的信息,就算我不说,你们也会想办法催眠我而得知。

我接受过专业训练,在我还没被遗弃的那几年。

君莎(提醒):金子,在向你继续询问之前,我有必要让你清晰一个问题。我们办案人员也是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你头顶处有两个高清摄像头,本次审讯内容全程都会被记录,因此你无需担心我们会使用特殊手段。

当然,前提是你好好配合,并且没有产生暴力抵抗的行为,否则你的问题只会越来越严重。你清晰了吗?

答:无所谓,你们就算对我使用暴力或其他特殊手段我也不在乎,这次既然栽了,我就没想着再出去。

问:为什么?你不向往自由的野外生活吗?

答:不。社会没有我的容身之所。

问:那只是你个人的偏激见解而已。继续我们刚才的问题,你在哪里接受的专业训练?

答:无可奉告。

问:你之前的训练家在火箭队地位很高吗?

答:那是当然……等等,什么火箭队?你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