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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中文 > 都市言情 > 大山谋生1984 > 247:后夜

“文化哥,你们还有力气嘛,给咱们搞点树枝回来,这火不能灭,我们本来就没吃饭,身体温度控制不住,又耗费了这么多精力,要是没有火,我们一旦睡着可能会被冻死在这里。”

“好,我去搞点。”

“我……和你一起。”

王天信挣扎着,跟吴文化一起出去了。

吴钱财伤势手臂先前就被狼撕破了,留了半晚上血,已经有点失血过多。

有狼的时候忍着一股劲坚持,现在危险消除,身心一放松,直接和王天孝一样,瘫倒在地上不能动了。

王天孝和他面面相觑,皆是笑了笑。

“钱财哥,你可不能睡着,等稍微休息会,我们就下山。”

“好的老板。”

吴钱财答应着,但是眼睛还是下意识想合拢,他觉得很困,就连坚持眼皮的劲道都没了。

王天孝看在眼里,微微心急,知道这是脱力的表现。

他挣扎着爬到吴钱财身边,发现他的手臂还在流血,而身上的衣服也全被流出来的血浸透,又被寒冷的天气所冻,结成了硬邦邦的血冰。

王天孝咬咬牙,将贴身的背心撕下一片,叠成个带状,帮吴钱财绑定好伤口,让血暂时不要这么流了。

这也亏是吴钱财身体好,壮实,才能坚持到现在,要是其他一般人,估计早就倒了。

王天孝心中非常感激,又很惭愧。

说起来,虽然大家相处一年,基本就像是家人一样。

但归根结底,也只是雇佣关系。

他不能让人家跟着自己受罪,更不应该陷入这样的危机里。

尽管他也不知道会有这种危险。

等回去了,给他们再加一些工资吧。

虽说不是救命之恩,但也差不多,大家可是一起有过生死患难经历的人,自然不能和以前再相提并论。

他不能让这些有情有义的人心寒。

而是让他们都知道,人只要心里善,只要付出了,都会得到更多的东西。

一会,吴文化和王天信抱着柴火回来了。

三人重新将火堆给架起来。

火苗又慢慢熊熊燃烧。

周围暖和了很多。

王天孝先前为了压灭火堆,将自己的大衣烧了,所以此刻身上的衣服穿得最少,虽然有火堆的炙烤,却还是冷得瑟瑟发抖。

王天信看在眼里,将自己的大衣解开,对他说:“哥,来,我们两个披一个,遮着风,就不会那么冷了。”

王天孝笑笑,“不用了,我坚持会就好,你赶紧穿好衣服,不要把自己冻着。”

“没事,我身体这么好,怎么可能冻到,再说了,这不是和我们小时候一样嘛。”

王天孝愣了愣。

然后微微笑着,钻到弟弟的衣服里。

就像披雨衣一样,兄弟俩头顶上扛着个大衣。

王天信说的是两人小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天信特别调皮,母亲不让出去玩,他就是要偷偷跑出去,结果回来后,暴躁脾气的张玉凤就不让孩子进门。

王天信只能大冬天缩在门外面瑟瑟发抖。

这个时候王天孝看不能让弟弟回来,就会带着衣服跑出去,然后和弟弟一起缩在地坑院的巷道口取暖。

很多次都是这样。

这些事情,要不是王天信突然提到,王天孝都忘记了。

四五十年前的事情,又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怕不怕?”

王天孝翻动着棍子上的狼腿,笑着问弟弟。

狼肉吃起来怎么说呢,有种澹澹的土腥味,不是那么好吃……

不过好吃不好吃这种事情,还真不好说。

王天孝慢慢是发觉了,他觉得不好吃的东西,可能别人觉得好吃呢,所以还真不好下定义。

而且烤肉主要还是靠调料提味道。

没有调料,所有肉吃起来都不会好吃到哪里去。

但是现在和以往不同。

大家昨天中午吃过饭后,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就算是安静待着,也会饿得饥肠辘辘,何况还高强度战斗了多半天,多半夜。

纵使有洪荒之力也都使尽了。

这个时候,只要是能吃的东西,他们就会觉得很香,哪里顾得上味道究竟如何了。

没那个条件。

好在,别的没有,现在倒了一地的狼和豺,都可以拿来吃。

豺因为食物很复杂,一般吃起来有点危险,寄生病比较多,不建议这样直接烤着吃,狼就不一样了。

直接架起来烤着吃就行。

四只狼腿,一人啃一个。

竟是啃得津津有味。

“要是这时候有口酒就好了。”

王天孝幽幽地说。

他其实不怎么喜欢喝酒的,但没情由地这会就想喝点酒。

他想起武侠小说里那些江湖人物,吃起东西也都是豪情万丈,说是好男儿在江湖行走,就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没有丝毫扭捏姿态。

刀口上过日子,今朝有酒今朝醉,哪里管得上明天洪水滔天。

看似太国自由了些,但却也透露着一份潇洒。

果然,江湖世界,是每个男人终极的浪漫。

“给。”

一个东西突然被丢了过来。

王天孝下意识伸手一接,原来是一个某种动物皮做成的小酒囊,他拿起来晃了晃,里面还有些酒,不是很多。

他看着吴文化,吴文化却憨憨地笑笑,“有时候干活太累了,就泯一小口。”

“好东西啊,文化哥,你简直是我的大救星。”

王天孝揭开酒囊的盖子,闻了闻,发现是很普通的庆城白酒,度数很高,六十多度。

而且是那种散装货。

这种散装酒,一般都因为过滤工艺很粗糙,喝起来还有些渣,度数也不是很稳定,有时候就特别高,能接近七十度,有时候就低一些,五十度不到。

所以老百姓喝这种酒,就有点像后世的开盲盒。

打出来,一般是闻闻,或者品尝一口,会感叹:“今天的酒不错,得劲儿,赚了。”

或者说:“这啥子鬼酒,能澹出个鸟来,亏大方了。”

不过不管是赚了还是亏了,也都是将就着喝喝。

没人说是亏了,就要找人家卖酒的麻烦,也不会说是赚了,就真是给卖酒的什么好处。

就是很朴实的感叹而已。

这酒本来就卖的便宜,一毛钱就能喝一杯,要是一壶酒也就一两元钱的事情。

还要啥自行车啊。

有得喝就是了。

很多时候,庆城的人们喝酒就像是一种仪式感。

并不在于酒的质量和度数,便宜与昂贵,反正只要能喝,就行了。

这也是大家的生活智慧和基本逻辑。

凑合着,能过得去就好。

过去一天算是一天,过去一年算是一年,过去一辈子,便是一辈子。

要真过不去了,那就等来世。

王天孝喝了一小口的酒,果然味道非常冲,瞬间就直接从喉咙冲到脑袋里,仿佛是一股气直插云霄。

他略微感受了下这股劲道,勐地大喝声:“爽!”

然后将酒囊递给身旁的弟弟,“来,天信,你也尝一口?”

“你不是不让我喝酒嘛,哥?”

王天孝以前是说过,听人说读书的时候不能喝酒,要不就将脑子喝傻了。

所以之前王天孝都让王天信要等到十八岁之后再喝酒。

但今天晚上,他却觉得没必要控制的难么死。

这个环境,这个状态,说不定这口酒能让弟弟的性格走上新的阶段。

“只一小口,没关系的。”

王天信接过酒囊,打开后方在鼻子下面闻了闻,皱紧眉头,“哥,这东西能好喝嘛?”

王天孝愣了愣,继而哈哈大笑。

吴文化和吴钱财也跟着笑起来。

因为疼痛,甚至两个人笑得直咳嗽。

“酒哪有什么好喝的,世上的酒本来就没有什么味道,有味道的是人心。你要是高兴,喝进去的酒味道自是醇厚,是琼浆玉液,但你若是难过,生气,酒就变成了苦涩味道,

所以,酒到底好喝不好喝,就看你喝酒的时候,是什么心情了,只有自己真正试试才知道。”

“那我真喝了?”

“喝呗。”

王天信给自己鼓鼓劲道,仰口喝了一小口。

立刻表情就变得很是奇怪。

脸完全缩在了一起,就像是那种扎口的袋子,突然被拉紧了绳索。

看起来让人觉得既好玩又好笑。

他几乎是拼了命才将酒囊的盖子拧上,丢给身旁的王天孝,一边呲牙咧嘴,一边用幽怨埋怨的眼神看着哥哥王天孝。

惹得王天孝也是忍俊不止。

这家伙,就凭这个表情,就能演个笑醒。

能把人给笑死。

“味道咋样?”王天孝问。

“……哥,我发誓,我一辈子不喝酒,我要是再沾染一口酒,我就是狗。”

王天信几乎是咬牙切齿。

“哈哈,好的。”

王天孝敷衍着弟弟,心里却暗暗想到,人一辈子多长啊,弟弟这是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