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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九章、魔都?东方小孟买而已

飞机在孟买的上空盘旋,蒋州透过舷窗,俯视着这座陌生的城市。

他没来过印度,对印度的认知大多来自一位把“干净又卫生”挂在嘴边的网红特工。

随着飞机高度的不断下降,连片的高楼大厦,以及一辆在铁轨上快速行驶的火车出现在眼前。

“我还以为这里的火车都挂着人呢。”随行的助理小张遗憾道。

“这可是孟买,号称世界第一档的超级大城市。”另一个人凑趣道:“咱的魔都还被称为东方小孟买呢,本世纪追赶无望。”

他用不着刻意控制音量,因为周围区域的座位,全都是海舟的工作人员,听到他的话笑作一团。

等笑声停下来之后,蒋州叮嘱道:“现在开开玩笑没关系,等到了人家面前,说话措辞一定要注意,明白了吗?”

“明白了!”

他们来印度,自然不是来团建旅行的。

而是为了配合院线宣传《速度与激情,这里有八千多家影院,是世界第四大票仓。

“亲爱的旅客朋友们,请拿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有序···”

在乘务长温柔的播报中,飞机平稳落地。

出了机场,蒋州很快就看到了来接机的苏什玛——也就是饰演反派强尼的演员,一个月前就回到印度配合宣传。

“蒋州导演!”

苏什玛热情地迎了上来,给了蒋州一个咖喱味的拥抱。

“好久不见。”蒋州拍拍他的肩膀。

机场不是说话的地方,寒暄两句后,一行人乘车前往酒店。

路上,蒋州仔细看了两边的建筑和风景。

孟买是一座常驻人口超过千万的大型都市,或许这一路走得都是繁华区,没看到贫民窟,倒是各种高楼大厦层出不穷。

“孟买真是繁华,远超我的想象。”蒋州的话让苏什玛笑容满面,没人会拒绝外国人称赞自己的国家。

“哈哈,孟买是印度最繁华的城市,我们经过的也都是孟买最富裕的地方。”苏什玛自豪道:“相信我,你一定会爱上这座城市的!”

两人是用英语交流的,尽管在双方看来,对方的发音都很怪,但交流起来没问题。

以前,每当蒋州去国外的时候,都会用他已经被点满的语言天赋学一门外语。

但是印度没必要。

因为这次跟蒋州交流工作的都是高种姓。

而高种姓之间通用英语,在印度当地是一种能体现高种姓身份的荣耀。

一个不会英语的人是永远都不可能融入会英语的圈子中的,所以会英语也做算一种区分印度高种姓和低种姓之间的方法。

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产生阶级固化。

印度的精英人员大多出身于高种姓,因为高种姓的身份,他们获得了许多低种姓没有的高等教育,因此在工作职业方面,也有着低种姓人无法比拟的优势。

三辆汽车组成的车队,很快来到孟买罗尹酒店。

酒店位于孟买的商务区,临近海岸线,目光所能及的位置,都显得极其繁华。

毫无疑问,这片地区是孟买的精华所在。

随行的工作人员负责收拾东西,准备材料,而蒋州去了苏什玛的家里赴宴,这是来之前就约好的。

苏什玛的家,位于孟买一个还不错的地段。

他在进军好来坞之前,就已经在宝来坞摸爬滚打好几年,多年奋斗积攒下的五十万美金,加上企业家父亲的赞助,才买下了这座住宅。

“这栋住宅价值一千万美元!”苏什玛向蒋州介绍道:“你可以去看看前院,在孟买南部这个地段,很少有这样的花园和这么大的地方。”

蒋州打量着花园。

有一说一,花园面积的确不小,估计得两三百平米,但装修风格上···真的很像农家乐啊!

花园分为两个部分,由一整排盆栽分开,一侧是草坪、另一侧是水泥道路。

花园的角落,还有一个没安门的牛棚。

“你们家还养牛?”蒋州一挑眉。

“不不不,这是我们家司机住的地方。”苏什玛笑道,拍拍手,一个皮肤黝黑的人小跑过来。

司机听不懂英语,畏手畏脚地站在两人身旁,见两人看向他的时候,就连忙送上一个讨好的笑容。

“所以说,你专门雇了一位司机在这里看着车?”蒋州看着这个牛,哦不,车棚,严重怀疑这地方连防风防潮都做不到。

“有一位司机,出行会很方便。”

“可你一年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洛杉矶。”

“那就更需要司机了,他可以在家为我保养车子。”

“···行吧。”

蒋州非常确定,自己比苏什玛和他爹加起来都有钱,但奢侈程度照着人家差远了。

苏什玛领着蒋州进了别墅:“我特意让厨师准备了一顿丰盛的午餐,我们可以边吃边聊!”

蒋州发现,这家的厨房里打着地铺,枕头铺盖堆放在上面。

黑黑的厨师赤脚踩在被子上,在这个狭小的过道里忙碌,油锅飞溅的油星溅在床铺上。

空气中,飘荡着食物的香味。

就在两人参观的时候,门口传来门铃声,佣人跑去开门,一个女生一边碎碎念一边往屋里走。

“我亲爱的哥哥,你不知道我们有社团活动吗?如果你给不了我一个正当的理由,我非得···”

声音戛然而止,女生看着苏什玛身旁的蒋州,声音小了一个八度,细声细气道:“你好,我叫雅卡,今年十九岁,是一名大二学生···”

苏什玛无奈扶额,太丢人了!

“你好。”蒋州笑着点点头。

雅卡长相不错,而且胸大腿长,只是有点黑,相貌偏向于西方白人女性,却极有辨识度,能让人看过去就知道这是个印度女人。

“既然到齐了,我们的聚会就开始吧!”苏什玛道:“雅卡,给客人介绍一下今天的食物。”

“好的。”雅卡走到蒋州身旁,逐个向他介绍:“这个是鹰嘴豆,我的最爱。”

鹰嘴豆被装在一大盆深褐色的湖湖里,像是加大版的星球杯。

“这个是梨麦,还有这个,这个叫biryani,是美味的印度炒饭。”

“还有这个薄饼,你一定要来上一块···”

和国内围坐在一起聚餐不同,印度版家庭聚餐,有点像自助餐,大家拿夹子夹自己心仪的食物,然后各自找舒服的地方坐着聊。

蒋州分到了一块半圆形的烤饼,一大勺炒饭,还有一大勺鹰嘴豆湖湖,端着坐在一旁的沙发上。

印度的上层社会基本西化,晚宴的很多餐点虽然都是富有印度特色的美食,但用的是典型的西式用餐方式。

比如说:汤匙。

“我还以为要用手抓。”

“当然不,这里又不是路边摊。”

几个人边吃边聊。

偶尔,在苏什玛的提议下,两边还会共同举杯。

雅卡就坐在蒋州的身旁,笑吟吟地和他搭话。因为她身上咖喱味很澹,所以蒋州对她的第一印象挺不错的。

“其实,我并不想上大学,想去宝来坞发展。”雅卡舀了一勺鹰嘴豆放进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