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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中文 > 穿越架空 > 骑砍战记 > 第379章 赌徒

盾风堡垒。

李昂正在安排里穆斯克的手下设置防线。

他打算用里穆斯克的手下在盾风堡垒阻挡巴克斯大军——巴克斯人攻下盾风堡垒后,将不少军粮留在了这里。

这是很正常的做法,白鹿堡地处森林山区,车马不便,巴克斯人进攻白鹿堡一般都不会带太多粮草。把粮食留在盾风堡垒,无论持续进攻还是撤退,都能保障补给。

既然粮食在这里,那么敌人从白鹿堡撤军后自然也会从这里返回巴克斯境内,毕竟回军的路上也得吃饭。

既然巴克斯人在诺多森林放了火,那就一定不能让放火的人活着回去,这是温蒂的要求。

当然,李昂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李昂确实没想到凯洛斯父子俩会这么做。

其实这几百年来,有很多人都想过放火烧掉森林——尤其是那些被谣言所惑,将诺多精灵视为妖魔的人。

包括360年前,在潘德王国建立之前,那些曾与诺多精灵全面开战的旧势力,也曾这么想过。

但从来没人真正的在森林中点起大火。

一直在对付诺多精灵的乌木护手骑士团没这么干过,历代国王也没这么干过,当年的征服者奥萨将军也没这么干过……就连迦图人都没这么干过。

并不是因为点不燃——森林就在那里又不会动,真要是安心放火,森林随时都可以被点燃,以诺多们的数量根本就防不过来的。

不放火的原因有两方面。

一方面,是利益——达官贵人们需要诺多精灵,捕捉诺多精灵早在几百年前就形成了巨大的产业链,曾经的长河镇、乌木护手骑士团以及峭岩湾等等都是这个产业链的环节。

这条产业链的上游,自然是各国的权势者,他们不能让诺多精灵失控。

不过现在,潘德大陆乱成一团,再加上李昂插手,这条产业链基本上被斩断了。

而另一方面,是谁都承受不起放火的后果。

因为失去了家园的诺多精灵必然会疯狂的攻击人类——为了生存,他们必须在人类世界杀出一片栖息地。

人如果被逼到绝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诺多精灵当然也一样。

绝大部分诺多精灵确实爱好和平,但如果连家都没了,那些原本不愿舞刀弄剑的诺多艺术家,当然也就只能提起弓箭作战。

所以,当初的烈狮王国和巴克斯帝国是必须维护诺多森林的,一旦有人力无法挽回的严重火灾发生,那么紧邻诺多森林的这两个国家多半会被陷入疯狂的诺多精灵打烂。

人数稀少的诺多们当然无法灭掉这两个国家,但至少能将其打残。

要是被诺多们打残了,其他国家肯定会趁火打劫,到时候亡国灭种也不是不可能。

各国的当权者们当然都能意识到这种后果——如果真有人意识不到,那肯定属于智力缺陷,不可能成为当权者……

但这还只是立刻就会发生的明面上的后果。

此外,还有个未来将要付出的惨重代价……

诺多森林可不是个小树林子,这是广袤的原始森林,森林的总面积大体上等同于半个烈狮王国。

而论及森林的密度,也就是诺多森林里的动植物数量,可能会占到整个大陆的一半。

这样的大森林如果被烧毁,整个大陆都得跟着受灾。

且不论大火带来的其他后遗症,只拿物种来说,森林被烧,失去了栖息地的可不光是诺多精灵,还有森林里的动物、鸟类以及昆虫。

鸟儿和昆虫可不会被火烧死,它们会飞往其它地方觅食——比如麦田或种植园。

昆虫们将被迫在田野中栖身繁衍,鸟儿们将被迫到人类的庄园去觅食,各种蛇虫鼠蚁也将被迫进入人类的栖息地。

都是为了生存……

这会导致铺天盖地的鸟灾与虫害,庄稼会绝收,树木会被啃秃,就连桥梁与堤坝都将在虫蚁的迁徙下逐渐崩塌。

只需要短短一两年,整个大陆就将完全失去物种平衡,人类不仅要面对诺多精灵的复仇,还要面临无尽的虫害和必将到来的饥荒!

这也是李昂原本所在的世界真实发生过的……

只不过,这个一两年之后才会显露的代价,目前没多少人能意识到。

但李昂能意识到,里萨迪兰和温蒂也能意识到——诺多们都会被从小教育物种平衡的重要性。

对李昂而言,这个后果极为沉重——他的地盘离诺多森林最近,必然会在第一时间遭受灭顶之灾,今年所有庄稼很可能全面绝收。

在这个年代,人力基本不可能阻止鸟灾和虫灾。

也就是说,即便是为了能有足够的粮食维持人们的生活,李昂也必须干掉这些巴克斯人,然后攻进巴克斯,夺取他们的领地和粮食储备。

否则到了冬季,整个东部数十万人都会没饭吃!

——这两年烈狮境西部的战争养肥了巴克斯人,现在只有巴克斯有那么多存粮。

“放火烧诺多森林的是哪个蠢货?这种命令他居然也敢接受?”

安排好防线后,李昂问里穆斯克。

“应该是高卢斯,阿美拉堡领主。阿美拉堡那边的火就是他放的……”

里穆斯克现在很老实,他确实很在乎他那个情妇和私生子。

“高卢斯……那确实是个蠢货,他是个烂赌鬼。”

阿琳娜对李昂说道。

“是啊,那是个连老婆都可以拿来做赌注的烂赌鬼,每次都输得精光……脑子里除了赌博不会想别的。也只有他敢放火烧诺多森林。”

里穆斯克点头道:“他还有另一个名字……奥利弗,这是他原本的名字。高卢斯这个名字,是他当年把老婆输掉之后才改的……”

“奥利弗?居然是他?”

拉蒙愣了愣。

“你认识他?”

李昂看了看拉蒙——拉蒙的表情有些呆滞。

“认识,太认识了……他老婆现在生活在辛加尔,已经改嫁了,嫁给了我的一个弟兄……”

拉蒙摊开了手:“我就是那个让他输掉了老婆的庄家……而且,我当时其实算是在做好事——是她老婆自愿用她自己换筹码的,她早就受不了这个烂赌鬼了,她宁愿到我的赌场当陪酒女!”

这还真巧……

但拉蒙随即又皱起了眉头:“不过,奥利弗那家伙不好对付……虽然他赌技稀烂,但武艺确实厉害。”

“怎么?你和他打过仗?”

李昂问道。

“我去收过帐……我曾经借给他一笔赌资——您也知道,这是赌场的常规业务。但他输光之后,我派去收账的十来个弟兄被他一个人给放倒了……”

拉蒙指了指他身后的天蝎刺客们:“我派去的可全都是好手。”

“也就是说,这个奥利弗,或者说高卢斯,是个好赌成性、武艺高强,但没什么脑子的勐将?这样的人,大概只在乎输赢之间的刺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