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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 好好说话

啪!

抬手,又是一巴掌,实打实,不带一点折扣。

“你可以滚了。”

关锦月的声音,透着冻彻骨髓的寒冷。

尽管只是非常短暂的几次碰面,魏涛还是第一次从这个叫做孙雪娟的女孩表情和眼神中,看到一丝犹豫、纠结、不安的情绪波动。

“为什么?就因为我来了这里。”终于开口了,声音很好听,清澈。

“滚!”关锦月没有怒不可遏的状态,却将怒极的态度全部释放出来。

孙雪娟微微皱眉,回头看一眼安顺街这条小街,点点头:“我知道了。关锦月,早点去大学报道。”

说完,转身往正街走去,在她的眼中,从始至终都没有魏涛的存在,而当他挡在了身前时,孙雪娟依旧清澹如水,哪怕一边被连续抽了两个耳光的脸颊出现了青肿的痕迹,依旧很无所谓。

“魏涛,不要给自己找麻烦,我承认,曹海洋是个人物,但你要知道,动用力量的比例,取决于既得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获取,我会注意,不会招惹到周校长,你也不要跑来横插一脚,就算是曹海洋也会衡量一下,没有收益的强出头,有没有任何意义。”

卧槽,这都什么鸟人?

大智近妖吗?

近尼玛个得啊。

啪!

一记大比兜子,照着刚才关锦月扇打的痕迹,又来了一下。

他这一下,打得孙雪娟耳朵嗡嗡的,一股肌肤感受到的轻微热度和流淌感觉袭来,用手一抹,鼻孔里流淌出鲜血,口中也冒出一丝丝腥甜的感觉,啐了一口血出来,这一次,不再是清澹如水,骤然间被打,一个咧呛,歪脸,抹掉鼻孔流淌出的血,啐出口中的血,再一抬头,那张乖巧的脸颊,变得格外狰狞可怖,那双眼眸内,释放出的是一种魏涛见了都皱眉的狠辣,是的,狠辣,那不是装出来的,是实打实浸入骨髓里的狠。

魏涛开口:“好好说话,说人话,装鸡毛大尾巴狼。”

孙雪娟手在校服裤兜里一掏,一把小的卡黄刀,刀身弹出来,照着魏涛的就捅了过来。

是捅,不是划。

两者对于一把‘侧跳’方式刀而言,杀伤力天壤之别。

魏涛毫不怀疑眼前这个女孩是真的敢用那把卡黄刀,扎入自己身体任何要害部位。

“卧槽!”

就见一道身影飞奔而来,直接一记飞踹,从侧后方,直接踹在了孙雪娟的后腰上。

砰!

孙雪娟的身体直接撞在了小学的侧围栏上,还带着一点反弹力量,疼痛感可想而知,但她的手,始终紧紧握着那把卡黄。

狠,是非常强的战斗属性。

可你要知道,实力是有差距的,并且,在狠之上,不是不要命,还有一个蛮,这类人不轻易拼命,但他们似乎脑子里缺根弦,不怕拼命,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做起事情来,往往都是随心所欲,真到了情绪来了,你必须承认,再狠的人再不要命的人,也怕这类人突然之间进入到疯癫状态。

陆江就是这样的人,他完全符合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形容,加上家里从小也困难,对他也疏于管教,从很小的时候他就有一个既定认知,甭管是谁,拿拳头说话。

在孩子里,我是孩子王。

大一点了,被成年人欺负,打不过怎么办?

练呗,不就是身高体壮力量大吗?除了这些,还有差距吗?

身高练不起来,身体缺乏均衡的营养摄入,家庭条件决定了这方面的补是不成立的。

但陆江有自己的方式,我勐吃,玉米我一顿吃十穗,别的不懂,多吃,长力气。

还饿,家里没油水,怎么办?

进山,虽说兴隆乡附近没有什么大山,但即便是华夏这样人口密度超高的国家,也有着大量没有被开发的山林区域,或许山的两侧都是村庄,可你永远也不可能让这山成为人畜无害的地方。

进山抓野味,先是埋陷阱,跟着老猎户学,用扎枪,用梭镖,用大斧子,总之陆江是想尽一切办法的吃,也不懂营养论,吃的多总归是没错,为了吃,他需要一直动起来,在这样畸形的进补和消耗下,他的力气大了,尽管没长高还横着长。

有力气,那就没问题了。

谁欺负我来着,老王家那小子,比我大七岁,多个毛,揍回来。

姜家老小子,村里一霸,擦,放倒他,没人敢跟我炸刺。

那一战,两人是镰刀铁锹菜刀乱飞,谁也不服,浑身都成了血葫芦还在打,最终陆江胜了,且是一战将对方的胆给打破了,不仅敢下死手,也不怕死,到最后疯癫的笑着,拿着菜刀,双眼充血,浑身都是血,他那将对方当成了猎物的样子,彻底吓坏了对方。

也是狠人,也不怕怎么样,可大家都知道,陆江的猎物,最终都进了他的肚子,那眼神,对方没有觉得自己看错,如果不服,可能没有什么以后再战的机会了。

可以说,没有让家里赔钱到欠债出去打工之前的陆江,根本不可能为魏涛所用,也驾驭不了这个家伙,哪怕是当时有祝喜春等人不断揍他,哪怕有唐岑直接让他凶狠无处使用,也依旧驾驭不了。

外出那几年,他在外面见到了真正的人情冷暖,也见到了真正尔虞我诈,他的凶狠依旧有用,却远没有在乡下那地方有用,他以为自己卖命就能从老板那里换来足够的金钱,结果却是被人当成傻子耍。

不止一次,让人打成一条死狗,他以为自己这辈子学不会低头,可当下一秒你就会残肢断臂成为废人时,他不是怕了,是懂得了什么叫做妥协,我还没有让从小为我背负一切的父母享福,我如果残废了,最好结果是死在外面,一旦回家,那自己就是罪人,势必会拖累父母。

最后一次,陆江学会了服软,他怕了,不是怕这条命没了,是怕这条命没的没有价值,或是没不了还给家里继续添乱。

在心底还有一份孝心面前,有了挂牵,也就不再是那个完全蛮愣混不吝的陆江,所以他选择了服软低头隐忍,想要多赚点钱回来,一次绝佳的机会到来,当他的狠渐渐重新被老板认可调到身边当保镖司机后,一次在南边抢夺生意的荒郊野外,他在关键的时候,跑了,将老板完全的放弃了。

那老板后来没了。

陆江有报仇了的快乐,也有没能履行自己职责的些许自责,前者碾压后者,在那边名气也臭了,换个地方混混,敢打敢拼,并不难出头,只是辗转几个老板,也都不过是拿着廉价的工钱使唤他,心里不痛快,但也忍了下来,一直到他将家里外债钱都还了,最终陆江选择了回家,

既然都是廉价,我回老家去好不好,找个老板,开个车或是给你当个贴身的跟班,离父母近点。犹记得自己离开家走时母亲和父亲的话语,可以说是这辈子第一次觉得自己被刺痛了。

“孩儿啊,到了外面,要吃饱穿暖,要顾好自己,家里面有我们呢。”